台北市聯合醫院2019年遭廉政署搜索,因藥劑部前主任陳立奇、藥品管理組前主任陳怡靜涉在採購案中以不實資料請款,涉嫌貪汙。高院審酌,陳立奇繳回不法所得、撤回上訴等,今(4)日判處2年,緩刑5年,須付公庫80萬元,褫奪公權2年。可上訴。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檢方查出,陳立奇自2013年起擔任台北市立聯合醫院藥劑部主任,涉於2015、2016年間利用督辦4件勞務採購案的機會,詐取政府經費;陳安排台灣臨床藥學會投標長照藥事服務等4件採購案,得標後,臨床藥學會沒有依約派藥師到長者、弱勢族群住處完成到宅藥事照護訪視,而是陳立奇口頭要求北市聯醫藥師執行,再透過陳怡靜指示下屬製作訪視表等資料,以不實履約文件通過驗收,讓北市聯醫撥款給臨床藥學會。

士院依《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等4罪,各處陳立奇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2年,緩刑5年,支付公庫80萬,犯罪所得247萬餘元沒收。檢方及陳立奇都上訴,但後來陳立奇撤回上訴。

高院考量,陳認罪並具狀撤回上訴,深具悔意,且已繳回不法所得,而所犯4罪都是利用同一職務上的機會所為,因此仍判他2年,緩刑5年,須向公庫支付80萬元,褫奪公權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