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屏東市長,同時也是前屏東市代表會主席林恊松,和現任市代會主席蕭國亮,被控在任期間涉嫌貪瀆,案經地院審理後,分判林7年及蕭4年2個月徒刑,經上訴高雄高分院後,院方今(4)日上午宣判,林改判處6年10月,蕭刑度不變,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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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接獲檢舉,時任屏東市代會主席的林恊松,在任職期間,疑自2012年至2018年4月30日,涉嫌夥同市代會總務人員的葉茸雄,和禮品百貨業者周美倫,以不實單據核銷主席特別費、賀匾、茶葉、電扇等禮品支出,林共犯罪180次,合計詐得款57萬元。接任的屏東市代會主席蕭國亮,則在在2020年1月至4月間也涉嫌不實核銷5次,詐得得7萬6千元。

檢警獲報展開調查並發動搜索,查扣帳冊等關鍵性證物,訊後依貪汙、偽造文書等罪嫌,將涉案4人起訴;2022年9月,屏東地院宣判林恊松7年徒刑並褫奪公權3年;蕭國亮則處以4年2個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葉茸雄處7年6個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周美倫則判決3年徒刑、褫奪公權3年,若6個月徒刑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一日。

案件上訴二審後,經高雄高分院合議庭審理,今日改判林恊松6年10月,蕭國亮維持原判,葉姓總務改判7年3個月,周女刑期則改為2年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