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昨日預告《平均地權條例》配套子法草案,其中涵蓋「實名制檢舉」和「不溯及既往」兩大爭議,台灣民眾黨立院黨團今(27)日批評,在吹哨者保護機制不完全下,變相降低檢舉意願,恐讓炒房客獲得更充裕的逃亡時間,讓該法精神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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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張其祿、副總召賴香伶、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今(27)日召開「平均地權子法破綻百出 居住正義欠落實」記者會。

張其祿表示,《平均地權條例》子法最大的破口,預售屋換約「不溯及既往」,竟被內政部長林右昌、次長花敬群保留下來,等於給炒房者開「後門」逃亡,不只打臉林右昌「打炒房非打房」的宣示,同時也打臉去年4月行政院版預售屋換約修法說明第5點「本條本次修正施行前,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之買受人已讓與或轉售與第三人並完成換約者,不適用本條規定。惟其於本次修正施行後始讓與契約、轉售及刊登廣告者,即有本條適用,併予敘明。」

張其祿直言,內政部將子法明定「檢舉獎金制度」,獎金比率為實收罰緩30%,每案獎金不超1000萬元,檢舉人應附「檢舉人個人資料」、「被檢舉人、違規情形、時間、地點」、「足供研判違規行為之具體事證資料」,但若變造事證要移送檢調。課以檢舉人這麼多義務,卻只給予「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於檢舉人之身分相關資料應予保密」的宣示性條文,保護不充足的情況下,願意冒得罪業者、身分曝光、移送檢調之風險的檢舉者就變得非常少、吹哨意願低落。

張其祿指出,巢運等民團也認為,前述條件等於是閹割吹哨機制,甚至「名為鼓勵檢舉,實則限制檢舉」。這顯示我國保護吹哨者及揭弊者法規及制度仍應更完備,以保障吹哨者及揭弊者勇於及時揭弊,同時內政部應加強預售屋聯合稽查量能,主動揪出炒房投機者,強化對民眾檢舉的核實能力與公信力,方能落實《平均地權條例》修法的核心旨意。

賴香伶指出,林右昌日前承認2022年私法人購買住宅2萬2502戶,較2019年1萬219戶大幅增加1倍以上;2022年非不動產及營建業法人持有1年內即出售比率高達59.63 %,確有短期進出的情形,而房地合一稅2.0上路以來,短線交易獲利高達277億,政府打炒房看來一次比一次嚴厲,但房價與炒作行為依然不動如山,內政部必須拿出更大魄力關上炒房的後門。

賴香伶表示,過去一年景氣放緩、股市震盪、央行升息,台灣房地產銷售量連帶跟著萎縮,房價可能在今年進入冷卻期,卻仍然無法解決多數青年「買不起、租不起」的核心問題。林右昌15日大內宣「20萬戶社宅年底達陣」,不僅將包租代管計算其中,更計入「規劃中」的社宅,明顯在灌水數據,但就算社宅加上包租代管還不超過9萬戶,政府必須拋棄過度美化的數據,加強以多元管道興辦社會住宅,以社宅存量達5%為目標,才能進一步解決高房價與租屋黑市。

賴香伶直言,政府標售公有土地帶頭炒房的問題也要解決,2021年全台土地交易額創新高,1/5來自政府賣地,政府大賺之餘,更炒高周邊不動產價格,又如桃園市政府從2017至2021年標售公有可開發素地共9.1萬多坪,周圍房價漲幅達2成;高雄市政府2021年標售台積電擴廠周邊土地,趁「積」炒地,楠梓房價一度上漲54%。除了應限制私法人投機炒作,政府、公法人也必須結合社宅政策,檢討現行公有土地標售模式,以閒置公有土地優先建設社宅。

彭揚凱表示,《平均地權條例》規範私法人購買住宅的初衷在於:住宅回歸「居住使用」而非「投資轉賣」,都更免許當中「迅行劃定更新地區」、「都更範圍達公展階段」、「買受計畫範圍內住宅」等部分規定都有待釐清。政府也應該完善具名舉報機制與調整舉證強度,才能達到更好的檢舉效果。

民眾黨團認為,政府必須拿出魄力和實際作為,貫徹《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落實居住正義的精神,而不是為炒房者開「後門」逃亡,除了完備揭弊者法規、加強預售屋聯合稽查之外,更要加強社宅興建的力道,才能逐步修正台灣高房價的長期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