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政府將重新檢討「第二家園計劃」(Malaysia My Second Home)的申請條件和資格,希望讓申請程序更靈活。馬來西亞在2021年緊縮「第二家園計劃」申請條件,包括需要提供100萬令吉(約700萬台幣)的永久存款、150萬令吉(約1100萬台幣)的流動資產和每月至少4萬令吉(約28萬台幣)的收入,過於的苛刻條件,導致申請人數減少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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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旅遊、藝術及文化部長張慶信與內政部針對「第二家園計劃」召開會議,會後雙方同意讓旅遊部下面的機構通過第二家園一站式中心,協助申請者處理相關程序,並整理需繳交給內政部或移民局的文件,預料將使申請程序更具彈性。

在會議上也談到落地簽證申請(VOA)相關事宜,尤其是中國和印度遊客的落地簽證,內政部表示此舉將有助大馬旅遊業的發展。旅遊、藝術及文化部長張慶信認為,東協國家中,特別是印尼已對許多國家全面開放落地簽證,因此馬來西亞需加快腳步,讓旅遊業維持足夠的競爭力。馬來西亞政府希望加強大馬第二家園計劃,同時重新推動落地簽證,以帶動國家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