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手陳福祥8年前在台北市西門町峨眉停車場槍殺2人,五度遭法院判處死刑,但尚未確定,最高法院今(19)日召開生死辯,檢方當庭轉達死者家屬的心聲,稱「判死才能讓社會大眾再相信司法」;庭末諭知5月2日下午2點半宣判。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最高檢察署檢察官蔡瑞宗主張,更三審判決已審慎再三,充分考量相當多的量刑因子,陳福祥曾因案入監服刑10年,經監所長久教化輔導,但出獄不到一年著手處理毒品案件,殺人後還抽空取款,已達求其生而不可得的程度,盼最高法院維持死刑判決,讓案件早日定讞。

陳福祥委任律師黃照峯主張,陳福祥是誤認蔡鎧陽開車門欲取槍枝才開槍,「他沒有殺紅了眼」,且陳願意配合修復式司法,若判處無期徒刑,陳服刑滿25年出獄已是近七旬之人,更三審科刑過重,盼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

檢警調查,2015年1月間,陳福祥跟中部角頭協議要買賣440萬元的K他命,雙方約好12日北上交易,角頭帶上2名友人蔡宗育、蔡鎧陽,打算等交易後分散運毒逃避查緝。

而在確認數量、金額的飯局中,陳福祥與2名蔡男交談時,自認對方曾參與台中地區販毒成員黑吃黑、侵吞一樁2500萬毒品買賣款項,而2名蔡男言談間講到一名失聯友人時竟露出一付輕蔑態度,陳福祥大為不滿起意報復,13日在峨眉停車場內槍殺2名蔡男,隨後騙角頭完成毒品交易,取走440萬後逃亡,躲了12天才在桃園落網。從一審到更三審,歷審皆判陳福祥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