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法》14年來大修,今(19)日在立法院進行逐條審查,全教總期待修法讓特教品質更好,但也希望將特教老師不必要的額外工作去化,還給特教老師教導學生的時間,呼籲將教學外的「心評工作專任化」、以及「特教評鑑」併入校務評鑑或校長辦學績效考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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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指出,特教老師要負擔的工作量是普通教師的好幾倍,除了直接教導特教生外,還要協助特教生融入普通班,做好和普通班老師協同合作的分工。除此之外,和特教生家長的溝通協助、特教團體協同合作,加上每位學生都務必撰寫的個別教育計畫和課程計畫,基本上已經讓特教老師工作超量。但主管機關常年來要求特教老師做的事情越來越多,卻又不願意增加人力,以致許多特教老師紛紛申請轉任普通班教師。

侯俊良表示,主管機關的對策不是減少特教老師工作量,反而以「嚴格限制轉任」來圍堵特教老師的不滿與怨言,最終導致特教老師爆發集體的不滿,要求教學外的「心評工作專任化」、「特教評鑑」併入校務評鑑或校長辦學績效考評,以避免身心不堪負荷。

全教總指出,「心評工作專任化」本就是歐美主要國家的做法,到了台灣卻變成了特教老師的兼任工作,目前台灣現況是每位特教老師要負責約6至10位特教生的心評工作,而每一位耗費的時間約為2個工作天,所以每到心評工作季,特教老師幾乎有近1個月的工作時間需耗費在心評工作上,影響所及是每天晚上加班,然後拖著疲累的身體到學校教導特教生。

全教總表示,這樣的情況不變,受殘害的不僅是特教老師,還會影響特教學生,至於教育部一直強調「心評鑑定和教學有關,老師要了解學生」則是不食人間煙火的說法,特教生鑑定和教學評量本屬二事,倘若教育部說法正確,則台灣的作法無疑是「領先歐美、獨步全球」;而諷刺的是,特教老師心評的個案大部分都不是他教導的學生,這和教育部的說法根本就是矛盾的。

針對特教評鑑,全教總副秘書長兼特殊教育委員會主委張旭政指出,特教評鑑除了獨立的評鑑外,還散在校務評鑑、校長辦學績效考評中,因此,所謂4年1次的特教評鑑,實際上是4年出現2至4次,倒楣一點的特教老師在4年中,每年都要「特教評鑑」。不僅如此,每次特教評鑑的項目、指標、評鑑者的觀點都大不相同,導致特教老師要重複製作資料、文件拆拆裝裝,寶貴的教學時間經常耗費在無意義的文書工作。

全教總先前針對5000多位特教老師進行問卷調查,有87%認為特教評鑑對教學沒有任何幫助,其中還有63.8%認為特教評鑑對教學造成困擾。全教總認為,既然校務評鑑或校長辦學績效考評都有特教項目,就應該將特教評鑑融入到這些評鑑當中,不應該獨立存在造成教老師的額外負擔,也形同普教、特教的區隔,和融合教育的精神背道而馳。

此外,全教總也呼籲修法納入特殊需求、明定師生比、特教中心設專職人員、擴大特殊教育的參與等,期待立委們,能站在把特教老師的時間還給特教生的立場,把特教師不必要的額外工作還給專業心理師或去化掉,以建立健康良好的特教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