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貿易組織(WTO)昨日宣布我國控告印度提高資通訊產品關稅案獲得勝訴,去年對印度涉及本案的出口額已達9.3億美元,此勝訴判決彰顯我國利用WTO爭端解決機制為業者主張權益、捍衛我國出口利益,行政院感謝審議小組支持我方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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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經貿辦指出,因美中貿易糾紛及地緣政治,我國資通訊廠商紛紛前往印度投資,須自台灣出口零組件。印度政府為保護其國內產業,自2014年起,調高32類資通訊產品(包括手機、基地台、手持聽筒及其他資通訊產品之零件等)關稅,調整幅度高達20%,違反印度就該類產品零關稅待遇承諾。

基於資通訊產業是我國具高度競爭力的項目,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邀請台北市電腦公會等利害關係人及相關單位進行多次討論。歐盟、日本也認為印度調高關稅違反義務,因此分別請求成立審議小組,本案訴訟程序就此展開。

本案訴訟程序因疫情幾經延宕,WTO審議小組終在昨日公開其最終報告,判定原告勝訴,認定印度對上述產品課徵關稅違反WTO協定,並建議印度應修正措施以符合WTO規範。

經貿辦指出,印度雖極可能在目前上訴機制功能仍然不彰之情形下提出上訴,但我國將持續與歐盟及日本共同商討策略,以確保印度履行審議小組裁決。

經貿辦說明,WTO是我國所參與最重要的國際經貿組織,我國自入會後即積極透過WTO機制為我廠商爭取權益,例如透過爭端解決遏止他國違反WTO協定義務之作為,有效保障我商權益及鞏固我海外市場。

經貿辦說,至今我國以原告身分提出控訴案件共有7件,其中有部分案件在進入訴訟階段之前,已透過諮商達成和解,實際進入訴訟階段的4件案件中,有3件我國均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