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口罩大解禁!指揮中心宣布,4月17日起開放搭乘大眾運輸,由強制佩戴全面改為「建議佩戴」,意指今(17)日起搭公車、捷運、高鐵,就算沒戴口罩也能搭車,不會被站務人員勸阻、禁止進站。但要注意,仍有「2場域」得全程戴口罩,違者可開罰3000元以上罰鍰,《NOWnews今日新聞》整理戴口罩最新QA快速掌握。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 Q:大眾運輸工具指哪些?
今(17)日起放寬戴口罩規定,民眾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時,由強制佩戴改為建議佩戴,公共運輸指捷運、公車、客運、台鐵、高鐵等,包括校車、幼兒園專車、校園接駁車,民眾可自主決定是否要戴口罩。

▲新竹市政府藉由SBIR補助,協助欣聯電子成功開發免費的「接送助手」APP,下載連線在出發前按下鍵,家長與校方就可以在上面看見彼此動態,知道車輛幾分鐘後抵達。(圖/記者金祐妤攝,109.12.14)
▲搭乘娃娃車、校車也同步開放免戴口罩。(圖/NOWnews資料照片)
📌Q:哪些情況最好自主戴口罩?
1、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
2、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
3、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的場合。
4、與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尤其是未完整接種疫苗者)密切接觸時。
5、搭乘公共運輸交通工具及特定運具(復康巴士、校車、幼兒園專用車、校園接駁車)時。

📌Q:現在全面都不用戴口罩了嗎?
4月17日起僅放寬公共運輸,「兩大場域」仍必須全程戴口罩。
一、醫療照護機構:醫療、醫事、老人福利、長期照顧服務、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服務、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二、救護車。

📌Q:在醫院可以吃東西嗎?
在上述「兩大場域」指定場所室內空間,強制全程戴口罩,但在進行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的檢查、治療或活動,可脫下口罩。

📌Q:在規定場所不戴口罩會怎樣嗎?
若民眾在醫療照護機構與救護車刻意、惡意違反規定未佩戴口罩,且不聽勸導,將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處以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且未改善將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