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藥品短缺問題,今(11)日衛福部宣布,正式成立跨部門「藥品供應通報處理中心」,並由衛福部長薛瑞元擔任召集人,將涵蓋中西藥、罕病藥、兒童困難取得藥品、公費疫苗及傳染病用藥等供應,業者若6個月內藥品有不足供應之虞時,需儘速至平台通報,否則最重可罰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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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短缺已是全世界皆會面臨的議題,衛福部為強化我國藥品穩定供應機制,成立跨部門「藥品供應通報處理中心」,針對藥品短缺事件,進行整體性的預防及應對。
 
藥品供應通報處理中心由衛福部部長薛瑞元擔任召集人,衛福部次長擔任副召集人,採專人專責及跨司署合作,其中,包含食品藥物管理署、中醫藥司、醫事司、中央健康保險署、國民健康署及疾病管制署等六個單位,橫向各單位的串聯及溝通將更為緊密且無礙。


藥品供應通報處理中心涵蓋西藥、中藥、罕見疾病藥品、兒童困難取得藥品、公費疫苗及傳染病用藥等供應,並整合五類用藥平台,包括食藥署「西藥供應資訊平台」、中醫藥司「中藥供應資訊平台」、醫事司「兒童困難取得之臨床必要藥品及醫材管理資訊系統」、國民健康署「罕見疾病特殊營養食品暨緊急需用藥物物流中心」及疾病管制署「公費疫苗及傳染病用藥之供應」,管理各類藥品穩定供應。
 
針對西藥部分,食藥署長吳秀梅說明,已於3月24日發文請相關公協會轉知會員,並請醫療機構及藥局等,針對目前仍短缺的個別廠牌藥品重新進行通報。另外,請藥品輸入業者至少每月與國外藥品供應商聯繫,確認藥品於6個月內的輸入時程及數量,請國產業者至少每月要確認生產藥品原物料於6個月內的庫存及到貨時程;並皆需妥善評估藥品庫存及國內臨床需求,必要時增加藥品輸入數量或儲備原物料,若6個月內藥品有不足供應之虞時,需儘速至平台通報,食藥署未來將定期公布前兩週通報案件的辦理情形。
 
針對中藥部分,薛瑞元表示,衛福部中醫藥司已初步建置「中藥供應資訊平台」完竣,並於4月10日函知中醫藥相關團體,將於4月11日至18日進行該平台上線作業,再視上線情形,滾動檢討並調整該平台通報及評估機制。

薛瑞元強調,有問題不要到媒體通報,對媒體放話一點意義都沒有,若有發生藥品短缺,應該實事求是通報。
 
針對藥品因匯率或成本變動等因素,健保署長石崇良指出,致健保支付價格有不敷成本情事,藥品許可證持有廠商可依,「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34條及第35條規定,檢附成本分析等資料,向健保署提出重新核價建議,健保署將儘速於3個月內重新核價。

吳秀梅提醒,業者每月都要確認6個月內藥品原物料庫存與輸入到貨,若業者未通報,屬於緊急事故或必要藥品,可罰6萬至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