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豐原高中在今年2月下旬,傳出師長聯合霸凌學生,導致一名高二生走上絕路,情節宛如台版《黑暗榮耀》,台中市教育局於3月下旬將涉案7名師長調離現職。對於相關校園霸凌案,教育部長潘文忠今(10)日在立法院進行專題報告,說明強化校園霸凌防制的精進作為、建立案件公正處理機制及不適任人員淘汰機制;針對台中霸凌案,教育部已組成專案小組進行調查,預計4月中旬完成調查報告,相關人員會依法嚴懲。
有關台中師對生霸凌案調查進度,教育部報告指出,該校在3月25日針對該事件召開第1次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會議,決議組成調查小組(均為外聘委員)啟動調查程序,3月27日召開教評會,決議學務主任停聘3個月接受調查。地方主管機關則將校長、主任教官、2名教官、3名學務創新人員等相關人員7人,全數調至該地方主管機關靜候調查、另調派人力支援校務。
潘文忠指出,教育部對該案非常重視,在了解疑義後,立刻組成專案小組,前往台中瞭解,台中市政府也對於學校採取專案管理;而專案小組都以外聘委員為主,希望能以客觀公正、勿枉勿縱的態度,讓事情真相得到最好的釐清,預計4月中旬完成調查報告。
潘文忠說,對於這樣的事件,將採取非常嚴正的態度,絕對能夠讓事實確實釐清,且針對需要課責的人員,也會以最嚴厲的方式做後續的處理。
教育部報告指出6項校園霸凌精進作為,包括加強辦理教師增能,強化教師正向管教專業知能;強化霸凌處理機制,提供多元管道專人受理;建立專家人員資料庫;強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督導權責;落實預防追蹤輔導工作;建立案件公正處理機制,包括調查學校應於3個工作日內召開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會議、調查委員可一部分或全部外聘等。
對於不適任人員淘汰機制,校長、教師皆有相關法規處理,教育部將持續蒐集教師、校長及家長等團體代表之意見,進行法規及流程檢討;軍訓教官如有違法或經學校檢討不適任者,可依據「陸海空軍懲罰法」及相關規定提交教育部軍訓教官人評會檢討議處,情節嚴重者將依「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相關規定,予以撤職或不適服現役退伍;學務創新人員如有不適任者,在相關要點有明定考核機制,學校必要時能辦理專案考核,經專案考核考列為丙等,學校得依勞基法,終止勞動契約。
立委陳培瑜指出,師對生霸凌案成案率超低、僅5.39%,常同時兼為不當管教或體罰,因此被懲處更輕的「不當管教」予以淡化,呼籲此類案件應優先從「霸凌」的角度調查、判斷、處置;教育部應檢討準則,針對師對生霸凌案件與生對生做出區隔,針對案情複雜度、學生壓迫與傷害度,成立更完整規範;不適任學創人員未被納入不適任資料庫,解聘後仍有機會再次被聘任,呼籲落實培訓內容與時數、將不適任者納入資料庫,作為學校進用前查詢排除。
陳培瑜質疑,師對生霸凌難成案,另一關鍵是「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對霸凌定義,須「持續」有霸凌行為,但各校對「持續性」是否有判定標準?
黃國書也說,過去曾發生國中生遭同學甩耳光、請同學喝加料飲料導致中毒,卻被認為是偶發、單一事件,判定霸凌事件不成立;且各縣市認定標準也不一,台南市認定只要行為嚴重,1次也算霸凌,但高雄市則以每個月2至3次以上為判斷原則,教育部應建立裁量基準。
潘文忠回應,相關認知要進入個案了解,像台中這起案子就會是很好了解的經驗,若接二連三出現,就會以「持續性」來理解,須以個案真實發生情形來界定是一次性管教不當行為,還是霸凌行為,教育部也希望透過執行面,檢視法規是否有模糊、疑義部分,進一步檢討法規。
黃國書表示,老師霸凌學生進3年通報649件、確認件數僅35件,同一事件可能以霸凌或不當管教法規重複檢舉,造成學校一案多軌進行,建議教育部建立調查預判機制。
立委張其祿說,學校組成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若多數是該校人員,能否保證調查過程中,不會有師師相護情形?要不要乾脆修法限制學校人員比例?
潘文忠回應,當時訂定該準則,是認為最了解學校的一定是學校人員,所以給予調查委員可一部分或全部外聘的彈性,對於執行面發生疑義,都會一併做檢討。
立委張廖萬堅指出,近5年校園霸凌通報數越來越多,從107年的562件增至111年1942件,但生對生確認率卻逐年下降,從107年的30.07%降至111年12.55%;而111年的師對生確認率僅6.16%,遠低於生對生。顯現霸凌案件通報不易,生對生就難以啟齒、擔心遭報復,何況是對老師,黑數造成很多悲劇,呼籲通報機制要更完善、有多元管道保護學生。
潘文忠說,教育部多年來有做生活問卷調查,也鼓勵具名通報,才能做後續調查與處理,會持續加強、檢視通報管道與方式。
另外,立委范雲今早召開記者會,針對目前校園霸凌及難以淘太不適任教師議題,提出3個解方,要求教育部立即研議處理,第1,建立教師不適任行為判準,不再輕輕放過不適任教師,但也不再讓「不教而殺」的現象發生,先說明清楚規則,讓教師們不再無所適從;第2,推動以教師行為做為是否不適任之審議基準,不再以受害者是否遭受身心侵害做為審議標準;第3,賦與不適任教師案件中受害學生之當事人地位,讓學生自己說話。范雲也將趁本會期擔任教文委員會召委的機會,召開公聽會,傾聽家長、學生、教師及校方等各方意見,監督教育部改革、務實面對校園霸凌問題。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潘文忠指出,教育部對該案非常重視,在了解疑義後,立刻組成專案小組,前往台中瞭解,台中市政府也對於學校採取專案管理;而專案小組都以外聘委員為主,希望能以客觀公正、勿枉勿縱的態度,讓事情真相得到最好的釐清,預計4月中旬完成調查報告。
潘文忠說,對於這樣的事件,將採取非常嚴正的態度,絕對能夠讓事實確實釐清,且針對需要課責的人員,也會以最嚴厲的方式做後續的處理。
教育部報告指出6項校園霸凌精進作為,包括加強辦理教師增能,強化教師正向管教專業知能;強化霸凌處理機制,提供多元管道專人受理;建立專家人員資料庫;強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督導權責;落實預防追蹤輔導工作;建立案件公正處理機制,包括調查學校應於3個工作日內召開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會議、調查委員可一部分或全部外聘等。
對於不適任人員淘汰機制,校長、教師皆有相關法規處理,教育部將持續蒐集教師、校長及家長等團體代表之意見,進行法規及流程檢討;軍訓教官如有違法或經學校檢討不適任者,可依據「陸海空軍懲罰法」及相關規定提交教育部軍訓教官人評會檢討議處,情節嚴重者將依「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相關規定,予以撤職或不適服現役退伍;學務創新人員如有不適任者,在相關要點有明定考核機制,學校必要時能辦理專案考核,經專案考核考列為丙等,學校得依勞基法,終止勞動契約。
立委陳培瑜指出,師對生霸凌案成案率超低、僅5.39%,常同時兼為不當管教或體罰,因此被懲處更輕的「不當管教」予以淡化,呼籲此類案件應優先從「霸凌」的角度調查、判斷、處置;教育部應檢討準則,針對師對生霸凌案件與生對生做出區隔,針對案情複雜度、學生壓迫與傷害度,成立更完整規範;不適任學創人員未被納入不適任資料庫,解聘後仍有機會再次被聘任,呼籲落實培訓內容與時數、將不適任者納入資料庫,作為學校進用前查詢排除。
陳培瑜質疑,師對生霸凌難成案,另一關鍵是「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對霸凌定義,須「持續」有霸凌行為,但各校對「持續性」是否有判定標準?
黃國書也說,過去曾發生國中生遭同學甩耳光、請同學喝加料飲料導致中毒,卻被認為是偶發、單一事件,判定霸凌事件不成立;且各縣市認定標準也不一,台南市認定只要行為嚴重,1次也算霸凌,但高雄市則以每個月2至3次以上為判斷原則,教育部應建立裁量基準。
潘文忠回應,相關認知要進入個案了解,像台中這起案子就會是很好了解的經驗,若接二連三出現,就會以「持續性」來理解,須以個案真實發生情形來界定是一次性管教不當行為,還是霸凌行為,教育部也希望透過執行面,檢視法規是否有模糊、疑義部分,進一步檢討法規。
黃國書表示,老師霸凌學生進3年通報649件、確認件數僅35件,同一事件可能以霸凌或不當管教法規重複檢舉,造成學校一案多軌進行,建議教育部建立調查預判機制。
立委張其祿說,學校組成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若多數是該校人員,能否保證調查過程中,不會有師師相護情形?要不要乾脆修法限制學校人員比例?
潘文忠回應,當時訂定該準則,是認為最了解學校的一定是學校人員,所以給予調查委員可一部分或全部外聘的彈性,對於執行面發生疑義,都會一併做檢討。
立委張廖萬堅指出,近5年校園霸凌通報數越來越多,從107年的562件增至111年1942件,但生對生確認率卻逐年下降,從107年的30.07%降至111年12.55%;而111年的師對生確認率僅6.16%,遠低於生對生。顯現霸凌案件通報不易,生對生就難以啟齒、擔心遭報復,何況是對老師,黑數造成很多悲劇,呼籲通報機制要更完善、有多元管道保護學生。
潘文忠說,教育部多年來有做生活問卷調查,也鼓勵具名通報,才能做後續調查與處理,會持續加強、檢視通報管道與方式。
另外,立委范雲今早召開記者會,針對目前校園霸凌及難以淘太不適任教師議題,提出3個解方,要求教育部立即研議處理,第1,建立教師不適任行為判準,不再輕輕放過不適任教師,但也不再讓「不教而殺」的現象發生,先說明清楚規則,讓教師們不再無所適從;第2,推動以教師行為做為是否不適任之審議基準,不再以受害者是否遭受身心侵害做為審議標準;第3,賦與不適任教師案件中受害學生之當事人地位,讓學生自己說話。范雲也將趁本會期擔任教文委員會召委的機會,召開公聽會,傾聽家長、學生、教師及校方等各方意見,監督教育部改革、務實面對校園霸凌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