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11線花蓮豐濱鄉深橋,8日發生花蓮客運對撞小客車車禍,釀1死5傷,警方初步判斷,係因小客車違規跨越雙黃線左轉,且客運公車也有超速行為,對此,公路總局針對超速事實將依照公路法規定開罰9萬元,且吊扣該車輛牌照3個月。
8日上午7時許,花蓮客運公車包含司機共6人在內,沿著台11線由北往南行駛,行經事故地點之際,與北上準備左轉的小客車發生碰撞,撞擊力導致客運撞破護欄、失控翻覆墜落邊坡。客運公車司機與1乘客受傷受困、1女乘客拋飛出車外,送醫不治、2乘客輕傷;小客車則是2人輕傷,事故共造成1死5傷。
據警方初步調查,小客車違規跨越雙黃線左轉、駕駛疑未注意車前狀況,加上公車也有超速行為等因素,但車禍原因仍待鑑定,後續會將2車駕駛,依過失致死罪函送偵辦。
台北區監理所則表示,依據「公路汽車客運業違反公路法第47條及第77條第一項事件裁量基準」第2點附表規定,公路客運業者派任之駕駛人發生行車事故,與該業者對於車輛或駕駛人未善盡管理責任有因果關係者,按事故等級予以處分,台北區監理所將依調查結果辦理,並得依規定裁罰9萬元及吊扣該車輛牌照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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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警方初步調查,小客車違規跨越雙黃線左轉、駕駛疑未注意車前狀況,加上公車也有超速行為等因素,但車禍原因仍待鑑定,後續會將2車駕駛,依過失致死罪函送偵辦。
台北區監理所則表示,依據「公路汽車客運業違反公路法第47條及第77條第一項事件裁量基準」第2點附表規定,公路客運業者派任之駕駛人發生行車事故,與該業者對於車輛或駕駛人未善盡管理責任有因果關係者,按事故等級予以處分,台北區監理所將依調查結果辦理,並得依規定裁罰9萬元及吊扣該車輛牌照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