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新法3月22日上路,全面禁止電子煙,並納管加熱菸,國健署今(7)日公布,截至4月5日,已累計查獲295件疑似違法案件,在網路平台中,又以蝦皮購物為大宗,業者持續在網路上販售或未將舊有廣告移除,都涉及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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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菸害防制法》修法重點包含全面禁止包含電子煙在內的各式類菸品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外,公告指定菸品含加熱式菸品,業者於製造、輸入前應向衛福部依《菸害防制法》第7條第3項規定授權訂定的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經審查核定通過後,始得製造、輸入、販售;使用指定菸品時必要之組合元件,也必須併同送審。

因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配合《菸害防制法》同日施行,業者需依該辦法規定檢具文件資料送衛福部審查,即今起市面及網路上所見加熱菸或其使用時必要的載具,皆為《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所定,尚未經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的指定菸品或其必要組合元件,同電子煙,皆為禁止產品。

今國健署說明,與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合作針對違法產品及違法行為依法查緝,重點對象包含實體店面、夜市流動攤販、送貨到府或到府推銷、校園周邊兜售、網路平臺及網路社團等,針對其營業或販售行為如販售、展示違法產品、廣告宣傳方式如實體店家所懸掛的招牌、網路平臺的銷售網頁資訊等加強查處。

國健署進一步指出,截至4月5日止,合計查獲2709件次商品,包括實體店211家次,其中電子煙2386件次,加熱菸323件次;所涉網路平臺查獲件數,依序為「蝦皮購物」683件、「露天拍賣」434件、「Instagram」398件、「Facebook」369件、「PChome」250件、「Youtube」229件 、「Dcard」117件、「7-11賣貨便」78件、「全家好開店」77件、自架網站71件、「旋轉拍賣」2件、「MOMO」1件等,仍有業者持續在網路上販售或未將舊有廣告移除,都涉及違法。

根據國健署統計各縣市衛生局回報稽查情形,疑似違反《菸害防制法》相關規定共計295件,包含 疑似違反第15條第1項第2款「販賣電子煙」149件、疑似違反第15條第1項第2款「廣告電子煙」82件、 疑似違反第15條第1項第2款「展示電子煙」40件、疑似違反第15條第1項第3款「廣告加熱菸」14件、 疑似違反第15條第1項第3款「販賣加熱菸」10件。

國健署呼籲,業者或賣家莫心存僥倖,也請網路電商平臺業者建立嚴謹的管理與審查機制,避免所屬會員提供虛偽不實個資,並自主查核發現違規商品立即下架,以免觸法受罰,也提醒民眾不使用、不購買、不推薦違法產品,若發現違反法律情形,可檢附具體事證,就近向所在地衛生局或以市內電話撥打菸害諮詢及檢舉服務免付費專線(0800-531531)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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