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宅港派出所,去年8月間,一名吳姓男子(約40多歲)突然闖入所內,企圖追砍值班警員,所幸警方反應迅速,立刻朝其連開13槍喝止,吳男事後供稱,當天因喝醉想到曾被警察取締酒駕,一時情緒失控才會跑去犯案,台南地院審理後,依殺人未遂罪判處7年有期徒刑。
據了解,去年8月26日下午,吳男酒後闖入派出所,先是說要吹冷氣,緊接著便開始抱怨朋友曾因酒駕被捕,不料話還沒說完,吳男竟突然揮刀砍姓值班的李姓警員,所幸李員及時反應,立刻抓住吳男雙手,並出腳攻擊,隨後轉身跑出派出所。
見吳男追出所外後,李員迅速朝對方連開13槍,造成其腳部中5槍、腹部1槍,送醫後無生命危險,案件審理期間,吳男辯稱自己當時有喝酒,已經完全不記得發生甚麼事了,只知道有到派出所跟門口的貓玩了一下,但法官卻認為,吳男進警所前,還知道要把菸熄滅並戴口罩,足以認為他有行為能力,因此依殺人未遂判處7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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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吳男追出所外後,李員迅速朝對方連開13槍,造成其腳部中5槍、腹部1槍,送醫後無生命危險,案件審理期間,吳男辯稱自己當時有喝酒,已經完全不記得發生甚麼事了,只知道有到派出所跟門口的貓玩了一下,但法官卻認為,吳男進警所前,還知道要把菸熄滅並戴口罩,足以認為他有行為能力,因此依殺人未遂判處7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