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一名在超商工作的呂姓女員工,去年在上班時,自製了一杯冰美式咖啡,結果被店長發現,沒想到店長氣到直接提告呂女業務侵占,最後法院審理之後,考量到咖啡價值僅60元,加上沒有前科紀錄也坦承犯行,判處她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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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提到,呂女在2022年6月24日下午上班時,在店內自行操作店內咖啡機臺製作大杯美式咖啡1杯(45元)後,未依規定自行結帳後私自飲用,接著又取用店內營業用冰塊1袋(15元)後,也是沒有付錢,結果全程都被店長利用監視器給抓包,氣得店長直接對女店員提告業務侵占。

▲咖啡是許多人每個早晨用來醒腦的一大武器,且由於台灣超商密度極高,因此超商咖啡除了快速方便,相對於連鎖咖啡店的價格更加便宜,成為上班族和學生的最愛。(示意圖/取自pixabay)
▲女店員上班偷喝咖啡沒有付錢,被店長逮個正著告上法院。(示意圖/取自pixabay)
而法院審理之後,呂女遭檢察官依業務侵占罪起訴,呂女坦承犯行,並對自己的行為懊悔不已,法官審理後,審酌被告為便利商店之店員,為從事業務之人,本應忠實履行業務,但她未能以正當方式獲取財物,而將其物侵占入己,不僅侵害他人之財產權,並已影響社會秩序。

不過,法官考量咖啡和冰塊價值僅60元,認為呂女只是一時貪圖小利失慮,其行為雖有不妥,但造成的營業損害微小,判處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宣告緩刑2年,並從判決確定之日起1年內,接受法治教育課程3場次,以資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