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馬來西亞布特拉加亞31日綜合外電報導)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Najib Razak)因金融醜聞被判12年有期徒刑,他試圖推翻判決,但聯邦法院(Federal Court)今天予以駁回,斷絕他復出政壇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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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吉因捲入主權財富基金「一馬發展公司」(1MDB)的金融醜聞而被定罪。法新社報導,法院駁回納吉對有罪判決的最後上訴後,他向聯邦法院申請檢討,今天也被駁回。

69歲的納吉聲稱,他未獲得公平的聽審,因為法官有利益衝突,且他的新法律團隊來不及研究案件相關文件。

聯邦法院法官王南吉(Vernon Ong Lam Kiat)今天說,「司法並無偏見,也沒有缺失」,因此駁回納吉的請求。

法院認定納吉從曾屬於一馬發展公司的SRC國際公司(SRC International)轉移4200萬令吉(約新台幣2.9億元)到自己的銀行帳戶,因濫權、洗錢和背信罪被 判12年有期徒刑。如今,塵埃落定,納吉將繼續服刑。

納吉自去年8月開始服刑,聯邦法院今天宣讀判詞時,他看起來很沮喪。

納吉稍早在監獄守衛戒護下抵達法庭,有數十名支持者聲援他。

納吉的妻子羅斯瑪(Rosmah Mansor)去年因貪汙被判有罪,她今天也在場。

納吉另外還面臨數十起控訴,有可能會拉長他坐牢的時 間。這些指控大多與他在一馬發展公司醜聞中可能發揮的作用有關;此案引發全球洗錢大調查,包括在美國、瑞士和新加坡。

納吉被控從一馬發展公司竊取數十億美元,用來購買超級遊艇、法國畫家莫內(Claude Monet)畫作等各種昂貴物品;這些指控在很大程度上導致納吉失勢,長期執政的「國民陣線」(Barisan Nasional)也在2018年選舉中吞敗。(譯者:曾依璇/核稿:嚴思祺)112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