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是多山多雨的島嶼,因應地形及氣候,近年來許多業者投入「小水力發電」,力求小水力發電發展成光電、風電之外的第三大再生能源。這波浪潮主推的是法規定義中20MW以下規模的小型水力發電廠,不過卻也引爆一些爭議,例如花蓮縣卓溪鄉的世豐水力發電廠,因為開發案緊鄰原住民部落,族人質疑其開發方式恐截斷溪流,不只衝擊生態、更可能影響部落文化傳承。
去年(2022年)12月21日,花蓮縣卓溪鄉山里部落及太平部落族人,北上到行政院前陳抗,抗議「豐坪溪及其支流水力發電開發計畫」,山里部落青年馬思穎表示,世豐水力發電廠的開發案攸關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的主權、諮商同意程序的亂象、溪流生態環境的保育、及再生能源的發展,他要求世豐回應部落要求,「不應沒有溝通就投票,挑起爭端、撕裂部落」,更批世豐是台灣能源轉型的絆腳石。
事實上此案爭議已久。世豐電廠於1999年通過環評、2000取得開發許可,2009年補做環境現況差異分析,然而整體工程多年來都並沒有實質的全面動工,直到2019年,正崴集團收購世豐,開發案復工。
因應世豐復工,部落族人也隨之發起抗爭。2021年太平及山里部落的族人發起訴願,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並裁准,經濟部要求世豐水力電廠踐行部落諮商同意權,才能重新核發施工許可。2022年末,世豐陸續完成6個關係部落的諮商,並取得其中5個部落的同意。
台灣河溪網協會秘書長鄒明軒表示,世豐水力發電廠在2009年通過環現差之後,到現在歷經超過10年,「這十年間不斷有很多新的環境事證都出來」,顯示豐坪溪的豐枯變異愈來愈大,還有電廠位在潛在崩塌地等事證,都是近幾年才出來的。
此外,世豐案廠規劃建造兩座攔河堰,分別是14公尺、17公尺高,儘管環評有要求電廠保留基流量,但鄒明軒表示,依照環評通過的結果,其實電廠是可能攔截掉超過95%的河水,「我們在談基流量的時候,現在很缺乏針對每個不同的案件或是不同的樣態,一個更全面的去定義什麼是合理的基流量。」
針對諸多質疑,儘管業者強調他們都有監測、也有向族人說明,但顯然許多族人並不買單。去年12月11日太平部落完成投票後,所有部落都完成了諮商同意投票,然而12月21日,仍有數十位族人集結北上行政院,抗議諮商程序粗糙,要求「世豐電力滾出去」。
除了過時的環評爭議之外 諮商同意過程也遭質疑瑕疵
此次開發案的諮商同意投票程序,除了受開發案影響最大的山里及太平兩個部落之外,卓溪鄉公所將三笠山、古村、中平與中興等四個部落,一同認定為關係部落,引發質疑。
投票結果,太平部落不同意,山里部落66票贊成、28票反對,其他四個部落都同意。法扶律師羅惠馨表示,諮商同意辦法的母法是《原住民族基本法》,然而《原基法》並沒有「過半數同意」的相關規範,因此他認為,應該要全數同意才代表通過。對於諮商同意結果,世豐電力公司總經理李錦浚表示,會再持續溝通。據悉,世豐已於今年2月底再次取得經濟部核發的施工許可。
去年11月,除了太平部落之外,其他5個關係部落投票都同意開發案後,台灣小水力綠能產業聯盟理事長洪正中便公開表示,肯定此次諮商投票結果,帶給小水力發電產業界莫大的信心。
世豐電廠恐不符「小水力」的理念及法規定義
世豐電廠雖號稱它是小水力,然而開發過程中對環境的爭議、還有與社區居民的溝通不良,不禁令人懷疑這是否符合「小水力」的理念。
水律能源執行長陳谷汎被問及如何看世豐案時,強調他不願對個案表態,他說世豐電廠的開發行為例如做隧道穿管等,「我們認知那個就是比較正規屬於中型或以上的水力發電廠開發,只是說它裝置容量沒有到那麼大,僅此而已。」
洪正中接受《NOWnews今日新聞》採訪時表示不願意批評世豐「因為它這個已經是十幾年了,現在講的東西要回溯到它,除非重新設計」,洪正中表示,世豐的開發方式,與他理想中的小水力發電有落差,「離我們的理想還有一點距離。」
對於此案,能源局能源技術組組長陳崇憲受訪表示,世豐水力發電廠是《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通過前的案例,再加上依照現行《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定義,「小水力發電」是指利用圳路或既有水利設施,設置未達20MW的水力發電系統,而世豐電廠的工程開發不是既有水利設施的附屬設施,而是一開始就要做水力發電,與法規規範不符,因此綜合兩個面向來看,世豐未來若完工發電,並不符合法規要獎勵的小水力對象。
所有台灣人身上,都壓著淨零排放的目標年限,如何有效開發再生能源已是迫在眉睫,然而開發案往往牽涉到對自然資源的索求,在能源開發和生態環境之間如何取捨?或許只能以大量的溝通、各退一步,才有辦法取得那個微妙的平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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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此案爭議已久。世豐電廠於1999年通過環評、2000取得開發許可,2009年補做環境現況差異分析,然而整體工程多年來都並沒有實質的全面動工,直到2019年,正崴集團收購世豐,開發案復工。
因應世豐復工,部落族人也隨之發起抗爭。2021年太平及山里部落的族人發起訴願,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並裁准,經濟部要求世豐水力電廠踐行部落諮商同意權,才能重新核發施工許可。2022年末,世豐陸續完成6個關係部落的諮商,並取得其中5個部落的同意。
台灣河溪網協會秘書長鄒明軒表示,世豐水力發電廠在2009年通過環現差之後,到現在歷經超過10年,「這十年間不斷有很多新的環境事證都出來」,顯示豐坪溪的豐枯變異愈來愈大,還有電廠位在潛在崩塌地等事證,都是近幾年才出來的。
此外,世豐案廠規劃建造兩座攔河堰,分別是14公尺、17公尺高,儘管環評有要求電廠保留基流量,但鄒明軒表示,依照環評通過的結果,其實電廠是可能攔截掉超過95%的河水,「我們在談基流量的時候,現在很缺乏針對每個不同的案件或是不同的樣態,一個更全面的去定義什麼是合理的基流量。」
針對諸多質疑,儘管業者強調他們都有監測、也有向族人說明,但顯然許多族人並不買單。去年12月11日太平部落完成投票後,所有部落都完成了諮商同意投票,然而12月21日,仍有數十位族人集結北上行政院,抗議諮商程序粗糙,要求「世豐電力滾出去」。
除了過時的環評爭議之外 諮商同意過程也遭質疑瑕疵
此次開發案的諮商同意投票程序,除了受開發案影響最大的山里及太平兩個部落之外,卓溪鄉公所將三笠山、古村、中平與中興等四個部落,一同認定為關係部落,引發質疑。
投票結果,太平部落不同意,山里部落66票贊成、28票反對,其他四個部落都同意。法扶律師羅惠馨表示,諮商同意辦法的母法是《原住民族基本法》,然而《原基法》並沒有「過半數同意」的相關規範,因此他認為,應該要全數同意才代表通過。對於諮商同意結果,世豐電力公司總經理李錦浚表示,會再持續溝通。據悉,世豐已於今年2月底再次取得經濟部核發的施工許可。
去年11月,除了太平部落之外,其他5個關係部落投票都同意開發案後,台灣小水力綠能產業聯盟理事長洪正中便公開表示,肯定此次諮商投票結果,帶給小水力發電產業界莫大的信心。
世豐電廠恐不符「小水力」的理念及法規定義
世豐電廠雖號稱它是小水力,然而開發過程中對環境的爭議、還有與社區居民的溝通不良,不禁令人懷疑這是否符合「小水力」的理念。
水律能源執行長陳谷汎被問及如何看世豐案時,強調他不願對個案表態,他說世豐電廠的開發行為例如做隧道穿管等,「我們認知那個就是比較正規屬於中型或以上的水力發電廠開發,只是說它裝置容量沒有到那麼大,僅此而已。」
洪正中接受《NOWnews今日新聞》採訪時表示不願意批評世豐「因為它這個已經是十幾年了,現在講的東西要回溯到它,除非重新設計」,洪正中表示,世豐的開發方式,與他理想中的小水力發電有落差,「離我們的理想還有一點距離。」
對於此案,能源局能源技術組組長陳崇憲受訪表示,世豐水力發電廠是《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通過前的案例,再加上依照現行《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定義,「小水力發電」是指利用圳路或既有水利設施,設置未達20MW的水力發電系統,而世豐電廠的工程開發不是既有水利設施的附屬設施,而是一開始就要做水力發電,與法規規範不符,因此綜合兩個面向來看,世豐未來若完工發電,並不符合法規要獎勵的小水力對象。
所有台灣人身上,都壓著淨零排放的目標年限,如何有效開發再生能源已是迫在眉睫,然而開發案往往牽涉到對自然資源的索求,在能源開發和生態環境之間如何取捨?或許只能以大量的溝通、各退一步,才有辦法取得那個微妙的平衡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