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30)日公布公共化幼兒園自今年8月起、準公共自113年8月起逐步實施調降師生比達1:12為最終目標,一般私立幼兒園則自113年8月起尊重其參與意願。全教總表示,樂見教育部聽取教團建議,將幼教師生比從現行1:15調降至1:12,並呼籲教育部應該借鑑這次的經驗,盡早規畫幼幼班1:6的調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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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表示,現行我國幼兒園師生比為1:15,是參考1981年制定的幼稚教育法且沿用至今,為提升整體教保服務品質,引導全國公私立幼兒園調降師生比,教育部已規劃幼兒園調降師生比方案,並爭取經費。

方案的推動以「不影響家長選擇平價教保服務的機會」、「依各地區公共化供應量、各園各年齡幼兒現況等情形,分年逐步達成」、「一般私立幼兒園,以獎勵取代強制」為原則,其中公共化、準公共幼兒園以3學年為期程,公共化自今年8月起、準公共自113年8月起逐步實施;一般私立幼兒園則自113年8月起尊重其參與意願,整體規劃以降低班級學生人數,且師生比達1:12為最終目標。

教育部表示,已與各縣市逐園盤點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112學年度調降師生比的策略,並考量供需情形,採直接降到1:12,或逐年降至1:12的策略。供需暫時較難調節者,兼採增班或增置教保員降低師生比,能調節時,隨即調降班級人數;至於已達成師生比1:12的公共化幼兒園則繼續維持,新設立的公共化幼兒園以1:12編班為原則。

至於準公共幼兒園部分,教育部將自113學年起,將師生比1:12納為準公共合作要件之一,如為園內幼生無人結業離園,致無法立即降生者,則於契約期間內達成即可。幼兒園為調降班級人數且師生比至1:12,所產生成本將反映於收費,並由政府協助家長支付調增的費用;至於師生比已調降至1:12且繼續維持者,則提供2年的獎勵經費,每年10萬至20萬元。

對於一般私立幼兒園,教育部表示,自113學年起,尊重各園參與的意願,引導幼兒園調降班級人數使師生比降至1:12,所產生成本將反映於收費,並由政府協助家長分攤部分費用;至於師生比已降低至1:12且繼續維持者,則提供2年的獎勵經費,每年10萬至20萬元。另外對於準公共幼兒園以及一般私立幼兒園,教育部於112學年(113年上半年)將酌予補助整備經費。

全教總表示,自2017年開始即倡議幼兒園降低師生比,經過6年的努力,終於在今年確定開始執行。全教總肯定教育部對此政策的規劃與決心,也感謝教育部採納該會意見,將緩降的彈性放寬到最大,讓有條件的園所可以先行調降,另外也允諾將1:12,做為新加入準公幼的條件之一。

全教總提醒,這樣的大政策,後續配套仍需要持續推動,才能確保政策不會退縮,對於現在就願意主動降低的公共化幼兒園,教育部應該全力支持,才不會變相懲罰了招生良好的幼兒園。

對於教育部針對第二波調降的非公共化幼兒園提供成本補助。全教總提醒,應把這樣的補助視為暫時性的過渡措施,要隨著現場與法令的完備,逐步減少,而非無止盡地補助,才能回到公共化的正軌;並呼籲,對於幼幼班的師生比,教育部應該借鑑這次的經驗,盡早規畫幼幼班1:6的調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