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專門委員喬建中因率隊登山,不慎引發森林大火,去年遭彈劾移送懲戒。懲戒法院今(27)日開庭,喬說,他在LINE群組告訴隊員可以在山上生火,僅是「玩笑話」,外界都誤會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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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說,在森林中生火是行政罰,但當時生火的人不是他,別人的行政責任,沒理由要他來扛,況且檢方起訴的內容,有很多是推測之詞;喬堅稱,當天是因他不小心踢倒爐火才釀災,第一時間就向消防隊報案,也沒有掩蓋案情的動機與行為。

監察院代表則認為,喬是領隊但與隊員針對生火的地點及原則,說法反覆不一,隊員辯稱因天寒才要取火,符合緊急避難的說法也需再調查。法官庭末諭知候核辦。

監察院彈劾指出,2021年5月15、16日,喬建中利用假日帶團登山,在玉山國家公園營地就地砍樹取柴、生火,結果釀成森林大火,延燒12天,近80公頃林地付之一炬。案發當天,喬接受警詢時,隱瞞生火事實,辯稱是不慎踢倒爐火釀災,意圖規避森林法刑責,嚴重敗壞國家文官及政府形象。

監委認為,喬建中曾多次上傳並公開野炊生火照片,突顯他生火成性,無視森林保護的責任;他除涉犯《森林法》刑責,並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有《公務員懲戒法》非執行職務的違法行為,嚴重影響政府信譽,有懲戒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