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某學校發生校園霸凌事件,學生最終走上絕路自殺身亡。台灣社會心理復健協會理事長張自強分享,孩子遇到霸凌未必會告訴家長,但家長可從孩子穿著、作息與飲食改變等警訊察覺,學生也可向師長反映,或向教育部24小時專線1953投訴,涉及違法行為可以直接向警方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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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基金會近日控訴,台中市某公立高中6名師長,只因學生有行為偏差就將他貼標籤不斷霸凌,動輒搜身、搜書包,甚至栽贓偷竊,導致他開學第二天在家自殺。

張自強說明,校園會有霸凌的情形出現,主要是出現雙方不對等的情況下發生,意即被害者與加害者在權力不對等下,一再重複遭受言語或是身體的直接或是間接傷害。

張自強進一步指出,教育部也將霸凌,分為五類,包括肢體霸凌、關係霸凌、言語霸凌、網路霸凌及反擊霸凌,其中言語霸凌最為常見,包括辱罵、誹謗、謠言、嘲笑、騷擾、威脅等。

張自強表示,若學生在校發生被霸凌的情形,可以直接向導師、家長反映或向學校投訴信箱投訴,但是若是被師長霸凌擔心學校處置不公,則可以向教育部24小時專線1953投訴,若涉及違法行為可以直接向警方求助。

孩子在校園中若遭遇到類似霸凌的情形時,有可能孩子回家也不會把在學校所發生的事情跟家長說,張自強分享,家長可以從孩子的服裝穿著、生活作息或飲食的改變等,都可能是個警訊,若家長們多份關心或許就可能阻止悲劇發生。

但是若孩子們自己也不願透露,則外界的資源則難以幫助,張自強提醒,家長們應隨時注意家中兒女的情形,如服裝、作息、態度等的改變都可能是種警示,若孩子不想以口語表達,也可用通訊軟體、臉書等方式溝通,或向同學瞭解孩子的心中世界,適時提供協助和陪伴,讓兒女知道身邊永遠有人在支持著他,同時維持好與學校的親師關係,適時地透過學生、家長和學校師長們的合作與關心,共同防範校園霸凌的發生。

張自強提到,當學生在校遭受言語或肢體霸凌時,有些學生會將責任反諸於己,認為是自己抗壓力不足,但每個人對於言語霸凌的接受度和感受不同,若學生因此產生的焦慮或壓力時,則應該勇敢向師長或親友求救,不要因羞於開口讓負面情緒不斷滋生而造成遺憾。

若家長被學校告知孩子因故被懲罰時,張自強也說,家長除了要向學校積極了解實情外,也要聽聽孩子的想法,必要時也可以透過其他同學了解的真實狀況,避免第一時間誤判實情,而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學校更應該積極的防範校園霸凌的事件發生,若有學生檢舉或是發現可能有霸凌事件時,除了應該立即介入了解原因及輔導學生外,更應積極防範類似事情發生,必要時應通報並透過專家介入處理,切勿因自覺無力改變而無作為,造成讓人遺憾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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