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平鎮區今(23)日傳出有狒狒逃脫,林務局保育組科長鄭伊娟接受《NOWnews今日新聞》採訪指出,經屏科大初步判定為豚尾狒狒,但台灣目前並無單位登記飼養,她也強調,若民眾私養,最重可處5萬元並沒入狒狒,而民眾若是遇上狒狒,也記得不要跟牠對到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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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伊娟說明,林務局是交由屏科大老師蘇秀慧,依照照片初步判定是豚尾狒狒,實際是哪一物種,還是要等抓到後再明確鑑定。

鄭伊娟指出,所有狒狒屬均為《野保法》公告的保育類野生動物,保育類野生動物依照規定,必須由有基於學術研究、教育目的,並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才能持有飼養跟繁殖。

根據林務局統計,全台登記在案的狒狒屬,僅有台北市立動物園10隻東非狒狒、六福村150隻草原狒狒、8隻阿拉伯狒狒、5隻東非狒狒,壽山動物園4隻長鬃狒狒、1隻阿拉伯狒狒,並無豚尾狒狒登記在案。

鄭伊娟表示,若發現逃脫的狒狒真為民眾私自飼養,可依《野保法》第51條規定,動物可進行沒入送至動物園,並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但若非豚尾狒狒,而是動物園所飼養的狒狒逃脫,依照《野保法》第37條規範,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可能會加強查驗頻率與勘查。

民眾若遇上狒狒,鄭伊娟建議,「不要跟牠對看」,若不對狒狒等靈長類野生動物有攻擊性,牠們也不會主動攻擊,但民眾還是別輕易接觸,盡速離開現場,並通報1999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