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22日電)國民黨立委鄭正鈐今天表示,台灣籍林先生長年在大陸工作,與陸籍配偶育有一子,林先生卻在兒子申請來台定居時猝逝,兒子面臨被迫離境、母子分離的處境。移民署組長黃齡玉指出,確實有這樣特殊的情況,須再研議,看如何協助。
鄭正鈐今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指出,一名出生在台灣的林姓男子長年在中國大陸工作,娶了陸籍老婆並生下兒子,疫情後全家人按程序申請返回台灣定居,但兒子長期居留證卻因為父親突然去世無法延期,可能將被迫離開台灣。
鄭正鈐表示,已故的林先生為家中獨子,父母皆已去世,由於長期在中國大陸工作,兒子也沒有辦理返台定居,直到2020年,全家依規定申請返回台灣定居,而兒子也在2020年3月5日取得專案居留,效期到今年4月7日。
鄭正鈐指出,兒子雖然取得專案居留,但一開始因疫情而無法入境,直到2021年5月才入境台灣,但造化弄人,林先生6月在台灣過世,妻子、兒子則在7月返陸處理私事,直到2022年1月才又入境,並於9月離境,在台停留超過183天,符合申請定居的第一年要件。
鄭正鈐表示,如今兒子的長期居留證即將在4月7日到期,卻無法申請延期,如果無法得到專案許可延長,就會面對被迫離境的狀況。他認為讓林先生的妻子、兒子留在台灣,應該是符合人倫且天經地義的事情,希望移民署可以協助。
與會的林太太表示,她跟先生在中國大陸認識結婚生子,由於先生並非台商,經濟條件都不是很好,過去曾陪先生到台灣看看,也比較喜歡台灣的生活環境,而兒子在取得長期居留證後,卻碰到疫情,好不容易去年已在台居住滿183天,現在請求移民署幫忙,讓他們今年可以完成連續2年,且每年合法居留期間超過183天的規定。
與會的移民署移民事務組組長黃齡玉指出,林姓學生是台灣人的親生子女,符合申請來台居住的資格,通常居留證會先給3年效期,如果順利住滿2年,每年183天,就可以拿到定居證。
黃齡玉表示,比較可惜的是林姓學生在2020年提出申請後,隔年父親就往生了,然後3年效期中,林姓學生只在台灣住了1年,未滿2年,再加上父親過世,由於依親對象主體不在,所以依親事由無法成立,導致在申請延期上產生困難。
黃齡玉指出,林太太的部分則沒有問題,依現行法規,陸籍配偶在配偶過世後,可以一直住在台灣,直到拿到身分證。她坦言,移民署當時受理到這樣的案子,也是很苦惱,確實有這樣特殊的情況,可能在法制上可能要再花點力氣研議,看如何協助。(編輯:蘇龍麒)112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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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正鈐表示,已故的林先生為家中獨子,父母皆已去世,由於長期在中國大陸工作,兒子也沒有辦理返台定居,直到2020年,全家依規定申請返回台灣定居,而兒子也在2020年3月5日取得專案居留,效期到今年4月7日。
鄭正鈐指出,兒子雖然取得專案居留,但一開始因疫情而無法入境,直到2021年5月才入境台灣,但造化弄人,林先生6月在台灣過世,妻子、兒子則在7月返陸處理私事,直到2022年1月才又入境,並於9月離境,在台停留超過183天,符合申請定居的第一年要件。
鄭正鈐表示,如今兒子的長期居留證即將在4月7日到期,卻無法申請延期,如果無法得到專案許可延長,就會面對被迫離境的狀況。他認為讓林先生的妻子、兒子留在台灣,應該是符合人倫且天經地義的事情,希望移民署可以協助。
與會的林太太表示,她跟先生在中國大陸認識結婚生子,由於先生並非台商,經濟條件都不是很好,過去曾陪先生到台灣看看,也比較喜歡台灣的生活環境,而兒子在取得長期居留證後,卻碰到疫情,好不容易去年已在台居住滿183天,現在請求移民署幫忙,讓他們今年可以完成連續2年,且每年合法居留期間超過183天的規定。
與會的移民署移民事務組組長黃齡玉指出,林姓學生是台灣人的親生子女,符合申請來台居住的資格,通常居留證會先給3年效期,如果順利住滿2年,每年183天,就可以拿到定居證。
黃齡玉表示,比較可惜的是林姓學生在2020年提出申請後,隔年父親就往生了,然後3年效期中,林姓學生只在台灣住了1年,未滿2年,再加上父親過世,由於依親對象主體不在,所以依親事由無法成立,導致在申請延期上產生困難。
黃齡玉指出,林太太的部分則沒有問題,依現行法規,陸籍配偶在配偶過世後,可以一直住在台灣,直到拿到身分證。她坦言,移民署當時受理到這樣的案子,也是很苦惱,確實有這樣特殊的情況,可能在法制上可能要再花點力氣研議,看如何協助。(編輯:蘇龍麒)112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