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運金牌國手陳俞安今年2月16日清晨,騎乘機車行經桃園市桃園區文中路與國際路二段路口時,撞擊市府污水下水道工程圍籬,連人帶車摔落工作井中,經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震驚全台。陳俞安父母以及委任律師今(21)日召開記者會,質疑桃園市政府未善盡督導責任,向桃市府請求賠償5,200萬餘元。陳俞安母親記者會中悲慟向死去的兒子喊話,「如果真有時光機,媽媽要跟你說:那條路不要走,那條路很危險!」
家屬委任律師陳鄭權表示,依據桃園市交通局核定的交通維持計畫圖,工地範圍只有在文中路分隔島的北側車道,但是從警方所繪製的交通事故現場圖可以發現,工地範圍已經逾越到對向車道。加上沒有依照核定內容佈設正確的警告標誌,現場的警示燈號也不足,恐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因。其次,文中路的道路線型並非筆直,若工地的警示設備未盡完善,很容易造成駕駛人誤判,進而引發交通事故。
此外,從陳俞安騎乘的機車車頭沒有撞擊痕跡的徵象,可以推斷工地圍籬未確實固定牢靠,且圍籬與工作井沒有保持適當距離,因此導致陳俞安於撞擊後直接摔落工作井中。另依照相關工安規定,工作井必須設置雙層防護網,以防止人員墜落,但是從事故現場照片可明顯看出,工地的工作井僅設置單層防護網,防護強度明顯不足。
委任律師李仲唯表示,雖然本案污水下水道工程是採BOT方式由民間廠商興建,但是該工程屬於公共建設,而且事發工地位處重要道路上,屬於公共設施。另外市府對廠商仍有監督管理之責,而市府怠於督導而致本件憾事發生,因此市府仍
李仲唯進一步說明,有關賠償金額5,200萬餘元,分為醫療費及喪葬費用45萬元、父母2人扶養費共195萬元。再加上陳俞安事發時年僅27歲,正值國手生涯的黃金時期,而陳俞安父母耗費多年心力養育愛子,細心栽培使其成為運動國手,代表國家勇奪佳績,因陳俞安驟然離世而導致精神上受有比一般人更大的痛苦,因此一併請求精神慰撫金2人各2,500萬元,共計5,000萬元。
陳俞安父母批評,桃市府案發後一再聲稱本案係單純交通意外事故,與污水下水道工程無關,但是根據委任律師的調查比對,很明顯為施工的人為缺失。自己不僅痛失寶貝兒子,亦使社會失去熱心奉獻的教練,國家更喪失優秀的運動選手。因此沉痛呼籲市府應確實督導公共建設廠商落實相關工安防護措施,並就本案負起國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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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委任律師陳鄭權表示,依據桃園市交通局核定的交通維持計畫圖,工地範圍只有在文中路分隔島的北側車道,但是從警方所繪製的交通事故現場圖可以發現,工地範圍已經逾越到對向車道。加上沒有依照核定內容佈設正確的警告標誌,現場的警示燈號也不足,恐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因。其次,文中路的道路線型並非筆直,若工地的警示設備未盡完善,很容易造成駕駛人誤判,進而引發交通事故。
此外,從陳俞安騎乘的機車車頭沒有撞擊痕跡的徵象,可以推斷工地圍籬未確實固定牢靠,且圍籬與工作井沒有保持適當距離,因此導致陳俞安於撞擊後直接摔落工作井中。另依照相關工安規定,工作井必須設置雙層防護網,以防止人員墜落,但是從事故現場照片可明顯看出,工地的工作井僅設置單層防護網,防護強度明顯不足。
委任律師李仲唯表示,雖然本案污水下水道工程是採BOT方式由民間廠商興建,但是該工程屬於公共建設,而且事發工地位處重要道路上,屬於公共設施。另外市府對廠商仍有監督管理之責,而市府怠於督導而致本件憾事發生,因此市府仍
李仲唯進一步說明,有關賠償金額5,200萬餘元,分為醫療費及喪葬費用45萬元、父母2人扶養費共195萬元。再加上陳俞安事發時年僅27歲,正值國手生涯的黃金時期,而陳俞安父母耗費多年心力養育愛子,細心栽培使其成為運動國手,代表國家勇奪佳績,因陳俞安驟然離世而導致精神上受有比一般人更大的痛苦,因此一併請求精神慰撫金2人各2,500萬元,共計5,000萬元。
陳俞安父母批評,桃市府案發後一再聲稱本案係單純交通意外事故,與污水下水道工程無關,但是根據委任律師的調查比對,很明顯為施工的人為缺失。自己不僅痛失寶貝兒子,亦使社會失去熱心奉獻的教練,國家更喪失優秀的運動選手。因此沉痛呼籲市府應確實督導公共建設廠商落實相關工安防護措施,並就本案負起國家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