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55歲男子符冠羣不滿84歲的父親騷擾母親,前年悶死父親後分屍,再棄置永和區瓦窯溝。一、二審皆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毀損遺棄屍體罪,將符男判刑19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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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符男將住在長照機構的父親接回家,因父親經常故意指使他與母親做事,嚴重影響原本生活,且符男懷疑父親多次企圖進房間侵犯患有重鬱症的母親,造成母親極大精神壓力,於是,在同年月28日趁父親午睡時,用枕頭悶死父親,並藏屍在頂樓加蓋。

符男擔心母親發現屍臭,同年12月6日晚間拿美工刀與鋸子等工具肢解屍體四肢、軀體與頭部等,凌晨再拖著行李箱走到永和區水源橋上,傾倒屍體、衣物與工具在瓦磘溝內,被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毀損遺棄屍體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