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很理性,而人很感性,所以兩者必有摩擦。因為覺得法律不公正,所以人們選擇站出來捍衛自己,那麼已經觸犯法律的私刑正義到底正不正義?被煽動情緒的群眾做出的判決是正確的嗎?提出此觀點的作家樂馬,透過作品《陪審團》 探討旁人「私刑正義」的捍衛是否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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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馬分享自己很喜歡看復仇的動作片,一拳一鎗酣暢淋漓,壞人越慘越痛快。而他指出「假如今天我也收看哭面判官的直播,看見惡貫滿盈、毫無悔意的罪犯,在那些吸滿仇恨值的故事刺激下,我可能也會激動地投下『有罪!死刑!』」

不過樂馬又認為,《陪審團》的張啟良確實是個在動作片裡注定會被拿來狠狠折磨一番的模板壞人,那麼身為被害人家屬的丁寶榮,和被害人男友的鄭文修策劃了一系列復仇直播,犯下綁架、傷害、殺人等罪行,他們有沒有罪?那些按下同意刑罰的陪審團們有沒有罪?

而後面哭面法官公審齊億進時基本上是捏造罪刑,但參與直播的陪審團們早就殺紅了眼,他們不在乎真假,就像在羅馬競技場看著角鬥士互相廝殺。在日常生活也很常見捕風捉影就開始網路霸凌的人。

樂馬指出,刑警莫木楠雖然常暴力執法,可是仍堅持有罪者必須交由法律處理,而且必須讓罪犯打從心裡省悟。所以他說:「我拚命抓罪犯,不是想要他們被關,我希望他們懺悔。如果罪犯沒有意識到錯誤,判得再重,被害人的創傷也好不了。要是被害人能得到加害人誠摯的道歉,遠比關上五年十年,甚至比槍斃還有用。」

樂馬認為,當然犯了錯就必須有相應的懲罰,種什麼因得什麼果,天道如此。若能讓加害人從心省悟,也許那些遺憾的事就會更少發生。

文/樂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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