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齡社會將至,各界都在關注國家究竟有何對策?行政院主計總處正著手試編老年CPI,盼能精準反映老年家庭所負擔的物價壓力,然而,過去曾於1996年至2002年,共計編佈7年的老年CPI,此次重啟試編是希望隨著老年趨勢,透過技術上的精進與資料上的突破,有效發揮其參考價值,為政策的擬定帶來幫助,造福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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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I(Consumer Price Index),也就是「消費者物價指數」,又稱為「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是評估通膨或用來衡量民生物價波動的指標,新聞媒體上常看到的通膨率,即為CPI年增率。根據主計總處的定義,CPI是衡量「一般家庭」購買消費性商品及服務價格水準的變動情形。

近年來,由於老年人口逐年飆升,加上國發會曾推估,台灣將在2025年進入「超高齡社會」,老年家庭消費結構也可能與一般家庭有所不同,因此主計總處計畫試編老年CPI,進一步了解高齡家庭所面臨的物價壓力。

主計總處主計長朱澤民8日向《NOWnews今日新聞》證實,會於國民所得統計評審委員會上提出「試編老年CPI」,並交由委員討論其可行性。事實上,台灣自1996年起後的幾年曾經試編、且公布過老年CPI,但後因數據結果差距微小,僅比一般CPI相差0.1%,當時評審委員會決議不必再進行此項數據的編佈。

主計總處綜合統計處長蔡鈺泰也在接受《NOWnews今日新聞》採訪時表示,過去老年CPI曾於1996年至2002年,共計編佈7年,當年65歲以上人口大概只佔台灣總人口約8%,相比今年1月內政部公布的數據17.62%相差甚遠,然而,台灣高齡化已是趨勢,加上以當時的人口結構來說,老年人口佔比超過7%,就已開始引發關注,「對那個時候的台灣來說,這個數字並不低,因此當時開始有一些聲音,希望主計總處試編看看。」

過去老年CPI經歷的7年編佈期,是以1996年的消費結構作為群數基準年,即使當時老年的居住支出比重將近4成,醫療保健也有6%,皆遠高於一般家庭,但即便上述兩類權數再高,其波動卻相對穩定,因此影響CPI效果不明顯。但食物類及交通類價格波動大,但無論是一般家庭,抑或是老年家庭,食物類權數高,因此當時編佈的老年CPI與一般CPI差距不大。

蔡鈺泰提到,主計總處在這幾年也稍微試算過老年CPI,雖然沒有對外公佈,且試算結果也同樣與一般CPI差異不大,但畢竟老人族群比重不斷攀升,因此認為仍然有試編的必要,只是在技術實務上需關注是否有改進的空間,因為要突破資料的編算確實是個難題,例如「如何定義高齡家庭」,以及「如何在有老人、青壯年、小孩等的家庭結構中,凸顯出高齡者的負擔」等。

目前對於高齡家庭的可能定義包括,經濟戶長即家庭收入核心來源者為65歲以上的老年人,或是家庭組成結構中,有1名或1名以上的老年人等。

主計總處專委曹志弘接受《NOWnews今日新聞》採訪時提到指出,主計總處正多方蒐集資料,參考美國、日本等多國的編制方式,目前美國仍處試編階段,日本則已對外公布。他表示,台灣老年人口比重愈來愈高,勢必須關切其消費成本的變化,至於能否從整體編算的細部資料中,獲取更多的訊息,要等編了才曉得,希望資料出來最起碼可以代表一些經濟現象,並精準反映老年負擔的輕重,發揮其參考價值,屆時也可望為政策的擬定帶來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