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業若有勞動條件不佳情形,不僅涉及勞工個人權益,更可能影響乘客及用路人安全,勞動部今(3)日公布去年交通運輸勞動條件專案檢查結果,去年總計檢查1,200場,違反勞動法令總計193件、累計罰鍰1,111萬元,處分率為16.1%;交通運輸共4大類別,其中汽車客運業的處分率最高,約20%、鐵路運輸業為15%、汽車貨運業與遊覽車在10%上下,違反的法條皆以「工作超時」為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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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表示,為強化對於交通運輸業的監督檢查作為,已與交通部建立合作機制,除每年針對汽車客運業、汽車貨運業與遊覽車客運業實施聯合稽查外,亦提供業者違規紀錄,作為交通部營運安全預警指標、評鑑或補助參考;另由交通部協助選列評鑑結果不佳之業者,供勞動部選列規劃實施專案檢查,以加強對不法業者進行交互監督,促使其遵守勞動與交通法規。

勞動部指出,據去年交通運輸業專案檢查結果,違反法條仍以工作超時為最多,其次為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更換班次休息時間不足,顯示業者仍應積極落實人力調派與工時控管,違法業者,除由各地方主管機關依法裁罰、公布姓名外,並函送交通部加強監督,以保障公眾安全。

勞動部說明,勞工每日正常工時不得逾8小時,雇主延長勞工的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12小時,延長的工作時間,一個月原則不得超過46小時;倘雇主依前開規定延長勞工工作時間,應依法加給延長工時工資。如為輪班制勞工,更換班次時,原則應有連續11小時以上之休息時間。

如經查有違法情形,除將依法公布事業單位的名稱外,並得按次處以2萬至100萬元罰鍰,此外,主管機關並得依事業規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加重其罰鍰至法定罰鍰最高額1/2,提醒相關業者切勿心存僥倖。

勞動部職安署組長許莉瑩說,112年將持續發動專案檢查,預計會有1,200場,還會另外配合交通部執行專案、會有聯合稽查等;近3年,加重罰鍰至上百萬的還不少。

另外,針對勞檢累犯景山交通公司,被勒令停業後,又再開新公司的狀況。許莉瑩回應,勞動部有掌握,近期也有與交通部聯繫,配合其聯合稽查。

至於今年整體專案勞檢規劃,許莉瑩說,今年將選列具有「公共安全」、「弱勢扶助」、「常態性違規」、「社會關注」4面向特徵的行業,執行勞動條件專案檢查,場次、項數與去年相當,去年規劃5200場,今年規劃5300場次,新增影視業、聘雇100名以上外籍移工的製造業廠家。

另外,先前博客來清潔阿姨的「假承攬真雇用」引發各界關切,許莉瑩表示,職安署近來也對此新增勞檢專案,共規劃50場次,鎖定幾種較常與自然人簽訂承攬合約的產業,如勞動合作社、第四台安裝、健身房、電視台等進行勞動檢查,預計3月底會完成勞檢。

許莉瑩強調,跟自然人簽訂承攬合約並非違法行為,主要是不能有指揮、管理、監督等雇用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