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府積極推廣高雄經濟活絡及建構安全城市,杜絕公安危險,特別要求高市建築物公共安全場所均要加強檢查並如期完成公安申報,全面提供市民與遊客安全及更優質的消費環境。商業類建築物公安申報即將於第二季開始,高市府工務局提醒各場所於4月1日起至6月30日期限內完成申報。未如期申報者將處新臺幣6至3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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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府工務局也請各商業娛樂場所業者於申報期限內委託專業機構人員辦理完成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以免被處新臺幣6至30萬元以下罰鍰。。(圖/高市府工務局提供)
▲高市府工務局也請各商業娛樂場所業者於申報期限內委託專業機構人員辦理完成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以免被處新臺幣6至30萬元以下罰鍰。。(圖/高市府工務局提供)
工務局局長楊欽富表示,市府非常重視公共場所的安全性,一直以來要求各局處共同加強公共安全檢查,提升防火避難設施、設備安全使用,落實高雄市建築物公共安全與服務品質。楊欽富說,高雄市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工作已實施多年,多數商業類(B類)場所均能配合公安申報,請各場所業者於申報期限內委託專業機構人員辦理完成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以免被處新臺幣6至30萬元以下罰鍰。

工務局表示,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規定,商業娛樂場所包括酒家、舞廳、pub、電子遊樂業、理容院、KTV、公共浴室、三溫暖、遊藝場、百貨公司、商場、市場、量販店、酒吧、餐廳、咖啡店(廳)、旅館、觀光飯店等營業場所,請申報義務人委託政府機關認可的合法專業機構或人員,於4月1日起至6月30日期限內完成建築物公共安全標準檢查及申報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