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規定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定期間,就能依照規定拿到特別休假,但有時工作繁忙,多休假容易耽誤進程,所以不少人會留下來換錢,不過有民眾認為,特休除了換錢有「更實惠的用法」,想法曝光後引起網友討論,不少人表示:「真的可以,很多人都這樣」。
原PO於Dcard中發文,說明自己的公司一年特休會給予12天,若以小時為單位計算,總共有96個小時可以利用,所以他好奇發問「想要96小時分開請,請問有前輩這樣執行的經驗嗎?」。
原來此方法不只有原PO想到,許多有類似經驗的網友回覆「可以!我們主管常常遲到,就用特休請個1小時、半小時」、「我就是這樣,每年特休都用完,過年長假加特休足足消失半個月以上,睡過頭就請假1-2小時,太想睡就請到中午」、「我們也可以唷,特休是自己的,只要公司有同意特休最少要請一小時,沒理由不能按照自己想要的規劃請啊」、「以前的公司很多工程師這麼做,每天加班1-2小時換補休,隔天早上請補休1小時,然後無限循環,人資做帳做到瘋掉」。
不過是否能執行端看公司態度「看公司規定吧,我們規定特休只能四小時為單位,加班可以換調休,才能請小時。但是這樣你每天都要晚來的話,每天都要送一張假單,所以看公司囉」、「可以!但是你會被黑單,嘴上不說,考績一定難看,甚至會有小動作 」。
有人便提供商談話術,「我覺得你要換個方式跟老闆講,說你想以工作為重,但特休請下去的話事情做不完,可不可以明天請個特休晚一個小時上班,把特休休完,一方面可以兼顧工作,也可以把假休完,要正經說屁話,老闆同意還是要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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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此方法不只有原PO想到,許多有類似經驗的網友回覆「可以!我們主管常常遲到,就用特休請個1小時、半小時」、「我就是這樣,每年特休都用完,過年長假加特休足足消失半個月以上,睡過頭就請假1-2小時,太想睡就請到中午」、「我們也可以唷,特休是自己的,只要公司有同意特休最少要請一小時,沒理由不能按照自己想要的規劃請啊」、「以前的公司很多工程師這麼做,每天加班1-2小時換補休,隔天早上請補休1小時,然後無限循環,人資做帳做到瘋掉」。
不過是否能執行端看公司態度「看公司規定吧,我們規定特休只能四小時為單位,加班可以換調休,才能請小時。但是這樣你每天都要晚來的話,每天都要送一張假單,所以看公司囉」、「可以!但是你會被黑單,嘴上不說,考績一定難看,甚至會有小動作 」。
有人便提供商談話術,「我覺得你要換個方式跟老闆講,說你想以工作為重,但特休請下去的話事情做不完,可不可以明天請個特休晚一個小時上班,把特休休完,一方面可以兼顧工作,也可以把假休完,要正經說屁話,老闆同意還是要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