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日前突然公告將修正《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不僅將法案改成《全民防衛動員法》,內容新增包括「訊息傳播動員準備方案」及「資通訊動員準備方案」,進行全方位的訊息管控外。最讓人疑慮的一點,是草案第16條同時保留有「對學校青年動員服勤、戰時致受傷或身心障礙」的相關安置條款,被質疑「隱藏」戰時動員未役學生參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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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一出,引發外界高度質疑。討論的重點在於國防部將此法提升其法律效力擴及到管制動員時期的媒體及自由資訊,同時將動員人力下修到青年身上,而這些青年是尚未服役的16歲年輕人,並把過去由教育部主管的學生動員,其中學生的軍事勤務更直接交由國防部管理,直接讓人聯想到「青年上戰場」的畫面。

其實,整部修正重點在於增加法案的「積極性」及「正當性」。背後目的只有一個,就是要人民接受發生戰爭的可能性;然而,發生戰爭的機率及原因到底為何,蔡英文身為中華民國政府的領導人,並沒有負責任地告訴國人,為何要修正這部法?

要說《全動法》是全民國防法,倒不如說更像是民進黨的《選舉動員法》,一到選舉就來修法,只為了討好美方,激化兩岸緊張的情勢。

為何說是《選動法》,畢竟蔡英文總統任期剩下不到一年,此時大規模修法是否有急迫性?是主動性修法,還是根本是美方壓迫的因素?何況此次國防部提出修正前並未公告周知,直接提到將管制動員時期媒體內容,更賦予強制性調查權,並要求縣市政府必須遵照辦理,將《全動法》無限上綱。

再者,動員時期是指「戰事發生或將發生或緊急危難時,總統依憲法發布緊急命令,實施全國動員或局部動員時期。」依據憲法,總統發布緊急命令,若立院休會,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但須於發布命令後一個月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但《全動法》授權總統在宣布緊急命令後即可實施,無須行政院會或立院同意,如此無限擴權,幾近全面戒嚴的法令,單單只由總統一人即可決定,無須副總統或行政院長、立法院等同意,實在讓人不敢想像萬一執政者有其政治野心或獨裁目的,會不會妄加濫用。

直至今日,我們完全沒看到蔡英文或賴清德,甚或陳建仁出來說明,為何此時要修《全動法》。

國防部說,全民防衛動員法是民主國家面對敵國威脅時,保障國家安全與人民生存的必要措施。請問誰是「敵國」?怎麼樣的行為叫做威脅,國防部不能模糊以對。綠委王定宇更直指,中共沒有武力犯台,這個法就不會採行跟應用。

說穿了,這就是一部針對性極為強烈的法令。兩岸間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範人民往來法令,對應機構有陸委會、海基會等,蔡政府完全無視,直接跳過這些溝通協商的政府機關,把對岸直接定位為準戰爭發動的國家,甚至訂出動員法律,管制媒體、言論,這樣無疑本末倒置,先射箭再畫靶。

說這樣是保衛中華民國,保衛台灣人民身家安全,誰會相信?


●作者:錢震宇/資深媒體人、開放智庫發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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