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立委補選將於3月4日投票,國民黨候選人林明溱過往擔任縣長爭議持續受到檢視。民進黨立委鄭運鵬今(1)日質疑南投縣政府遲移付懲戒,導致涉貪公務員獲判免議,主張修法明定移付期限,民進黨副秘書長黃建嘉也說,林明溱不但包庇貪官,也包庇黑官特助兒子林儒彬,「又黑又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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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建嘉表示,林明溱過去競選議員時就曾因為賄選被判刑6個月,敗壞南投的選風;所以上樑不正下樑歪,才會有官員在縣府裡面作威作福,護航特定廠商得標,壓榨縣民的血汗錢。

黃建嘉指出,該洪姓官員在2008年時涉嫌將縣府機密資料洩露給廠商,且在不符合規定的文件上核章同意,案件在2016年時,也就是林明溱擔任南投縣長任內,洪姓官員被法院判刑確定。可是,林明溱縣府卻沒有依法將該官員「移付懲戒」,所以讓貪污的官員逃過懲戒,還可以按月領退休金,含飴弄孫。

黃建嘉直言,有罪卻不移送,就是包庇貪官;林明溱包庇的不只有「洪姓貪官」,還有自己兒子的「特助黑官」。南投鄉親都想問,為什麼林明溱的官員可以貪污不用懲罰?為什麼縣長特助林儒彬晚上還可以當建商蓋房子?

黃建嘉認為,林明溱說謊成性,一定不會承認錯誤,但林明溱如果不承認自己包庇貪官,那就是昏庸無能,連底下官員貪污被判刑都不知道。請問林明溱,是包庇?還是昏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