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哥大、台灣之星合併案在昨(24)日晚間正式拍板,台灣大董事會通過授權公司以不高於每一股台灣之星普通股,換發0.0326股普通股,併購金額從282億元變197億元,縮水約8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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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大2021年底宣布換股合併台灣之星時,當時股價100元,換算買價約282億元,然先前台灣大合併台灣之星因頻譜超標,遭主管機關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要求處理或歸還,使得台台併出現變數。

台灣大董事會在經過討論合併案後,於昨日晚間10點30分發布重訊公告,將以不高於每一股台灣之星普通股,換發0.0326股普通股,因此換算下來併購金額從282億元變197億元。

台灣大表示,雖NCC處分使整併成本大幅增加、效益大幅減少,但基於保障台灣之星280萬用戶、2,000位員工權益,並期望雙方網路整併帶來可觀社會資源的節約,同時帶動3G提前退場,更進一步產生巨大公益,因此決議續行本案。同時,董事會亦責成經營團隊研議是否提起行政救濟。(編輯:林莞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