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42歲),因不滿張姓前女友(45歲)拒絕復合,遂於19日凌晨,帶著兒子與同事分騎2部機車,到張女位於新莊的住處放沖天炮示威,但過程中卻意外引燃張女家陽台的雜物,所幸無人傷亡,3人訊後已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
據了解, 2人分手後,陳男多次要求張女復合未果,因此埋下復仇種子,本月19日凌晨3時許,張男帶著14歲兒子與38歲黃姓同事,跑到張女位於新莊區萬安街住處,朝2樓發射沖天炮,意外點燃堆放在陽台的雜物,眾人見狀自知闖禍,隨即趁亂逃離現場,所幸火勢迅速撲滅,沒有造成他人傷亡。
警消獲報後,立刻循監視器逮捕3人,陳男到案後表示「由於過年時還留下一點鞭炮,一時興起才會跑到該處施放」,訊後已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至於違法施放煙火部分,消防局也將依法開罰。(編輯:陳苾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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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消獲報後,立刻循監視器逮捕3人,陳男到案後表示「由於過年時還留下一點鞭炮,一時興起才會跑到該處施放」,訊後已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至於違法施放煙火部分,消防局也將依法開罰。(編輯:陳苾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