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落後已久的菸害防制法,相關修正草案好不容易正式在今(2023)年的1月12日經過立法院三讀通過,就差行政院訂定施行日期的最後一哩路,為了管理「加熱菸」,所增訂的「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中第五條,明確指出審查資料須佐證其健康風險未高於國內已販賣之紙菸;而國健署一反常態表示,為了儘速管制必要,相關的「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自常態60日法令預告期,縮短為7日,消息一出也引發爭議與各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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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針對目前現在預告期從60天縮短到7天,宏祥法律事務所律師蔡孟翰也提出看法,他認為台灣是民主法治國家,要廣納民眾想法、要讓大家有陳述意見機會,在沒有那麼急迫的特殊情況下,縮短預告期會讓雙方針對內容表示意見產生落差。

另外,蔡孟翰律師也提到,審查辦法中的第三條內,也寫了很多審查標準,要求業者必須提供資料,說明新興菸品符合這樣的條件,但這些資料準備會不會落入主管機關同意的範圍,應該清楚讓業者知道明確依據,舉例來說,像是風險研究、成分資料等,是該由有公信力的機關檢核,還是自設部門檢核也可以?但就現在的審查辦法看來是否有辦法明確執行,還是有待觀察的。

雖然外界樂觀以待,今年上半年菸害防制法新法能正式上路,但也有立委擔憂,《菸害防制法》預告期突然從60天縮短到7天,只有一周的時間,相關配套措施能否順利上路都該存疑,接下來加熱菸如何規範、管制,也將成為修法後的菸品新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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