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署、國訓中心近期爆出爭議,十數名桌球國手集體控訴體育署要求選手必須進駐國訓中心訓練,否則就不能申請公費參加比賽,且部分國訓中心教練並未制訂完善的課表,導致訓練效果不彰,對於選手提出的多項指控,體育署也發出聲明回應。
體育署申明指出,針對國家桌球培訓隊總教練要求防護員為自己按摩一節,經中心初步洽防護員表示,未受到教練強迫要求,其工作以選手需求為優先,服務之餘,才協助教練。惟因涉及觀感問題,國訓中心已口頭告誡教練注意,也將許總教練情節提供桌球協會衡酌評估。
針對培訓隊採集中訓練或營外分站訓練,考量本年度國際重點賽會組訓與參賽效益,以及入選112年度國手進駐國訓中心的意願,經與桌球協會協調國家培訓隊調訓原則,其一,亞運代表隊及世大運代表隊,進駐國訓中心實施集訓。第二,112年度前12名排名國手除亞運代表隊及世大運代表隊外,尊重選手及球團意願;如無進駐國訓中心集訓者尊重其意願,但不影響其國手排名參與國際賽之資格。
國訓中心未來也將充實國家培訓隊訓練環境,包括充實教練團,請各球團推薦教練進駐國訓中心,負責該球團選手訓練及管理事宜,藉以明確打造國家培訓隊個別訓練團隊的分工與職責。同時也會聘請外籍陪練員
目前桌球協會正在確認進訓選手之意願,國訓中心已請桌球協會召開選訓委員會充分討論,並彙整球團教練代表、選手進駐中心意願後,另案函報國訓中心提送訓輔小組會議審議,以利辦理後續調訓事宜。
此外,針對桌協國家培訓隊教練出勤狀況爭議問題,未來國訓中心將加強督導教練及培訓隊訓練狀況。
對於未進駐國訓中心培訓的國手能否使用公費參加公開賽部分,體育署回應,因協會排名賽遴選出之國手,倘未進駐國訓中心成為國家培訓隊選手,即無國家培訓隊身分,爰無法使用中心培訓隊經費,惟倘經桌協推薦國訓中心競技強化委員會審查,若入選黃金計畫之選手,將依黃金計畫規定補助選手個人出國參賽經費辦理。
對於未來桌球國手是否進駐中心訓練、參賽及教練權責分工的問題,國訓中心也將輔導協會儘速召開選訓委員會邀請各球團參與溝通,以尋求各球團培訓的共識,並利中心後續協助支援事宜。
另外,針對蘇珮綾及馮翊新參加新加坡公開賽的爭議問題,查前開兩位選手今年初雖未列入國手排名前12名內,惟因渠等獲主辦單位正式指名邀請參賽,經協會選訓委員會邀請各球團共同討論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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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培訓隊採集中訓練或營外分站訓練,考量本年度國際重點賽會組訓與參賽效益,以及入選112年度國手進駐國訓中心的意願,經與桌球協會協調國家培訓隊調訓原則,其一,亞運代表隊及世大運代表隊,進駐國訓中心實施集訓。第二,112年度前12名排名國手除亞運代表隊及世大運代表隊外,尊重選手及球團意願;如無進駐國訓中心集訓者尊重其意願,但不影響其國手排名參與國際賽之資格。
國訓中心未來也將充實國家培訓隊訓練環境,包括充實教練團,請各球團推薦教練進駐國訓中心,負責該球團選手訓練及管理事宜,藉以明確打造國家培訓隊個別訓練團隊的分工與職責。同時也會聘請外籍陪練員
目前桌球協會正在確認進訓選手之意願,國訓中心已請桌球協會召開選訓委員會充分討論,並彙整球團教練代表、選手進駐中心意願後,另案函報國訓中心提送訓輔小組會議審議,以利辦理後續調訓事宜。
此外,針對桌協國家培訓隊教練出勤狀況爭議問題,未來國訓中心將加強督導教練及培訓隊訓練狀況。
對於未進駐國訓中心培訓的國手能否使用公費參加公開賽部分,體育署回應,因協會排名賽遴選出之國手,倘未進駐國訓中心成為國家培訓隊選手,即無國家培訓隊身分,爰無法使用中心培訓隊經費,惟倘經桌協推薦國訓中心競技強化委員會審查,若入選黃金計畫之選手,將依黃金計畫規定補助選手個人出國參賽經費辦理。
對於未來桌球國手是否進駐中心訓練、參賽及教練權責分工的問題,國訓中心也將輔導協會儘速召開選訓委員會邀請各球團參與溝通,以尋求各球團培訓的共識,並利中心後續協助支援事宜。
另外,針對蘇珮綾及馮翊新參加新加坡公開賽的爭議問題,查前開兩位選手今年初雖未列入國手排名前12名內,惟因渠等獲主辦單位正式指名邀請參賽,經協會選訓委員會邀請各球團共同討論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