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外安置特殊需求兒少的樣態日趨複雜,增加安置處所找尋與人員照顧難度,立委吳玉琴與兒童權益聯盟今(13)日在立法院召開「特殊需求兒少家外安置困境」公聽會,提出特殊兒少2大安置困境,包括安置於成人機構、就學困難等,呼籲衛福部社家署成立北、中、南、東區域專業輔導團隊,提供兒少安置機構人員照顧特殊兒少的增能課程,並提供多元的增額安置費用等。
當兒少遭遇失依、受虐、司法議題等,無法待在原生家庭生活時,政府會提供家外安置,如親屬寄養、寄養家庭、團體家庭及機構安置等,讓兒少平安健康成長。
衛福部指出,截至111年,家外安置兒少人數總計4588人,約占全國兒少1.3‰;在安置類型中,以機構安置比例最高,占53%,寄養安置比例次之,占35%,還有4%、204名兒少,被安置在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護理之家、長照機構、精神復健機構等成人機構。
兒權盟理事長林月琴表示,目前有158位特殊需求兒少被安置在非安置兒少的其他成人機構,沒人照顧他們課業,也沒有跟同儕互動的機會,明顯忽視兒少的教育教養、休閒娛樂與成長發展等權利;而安置機構在安置特殊需求兒少時,常有需求資源、政府支持不足的問題,目前被動式的補助申請、繁瑣的行政作業都造成機構難以使用目前現有資源。
另外安置外轄特殊需求兒少,安置機構也常遇到所在學區的學校以各種理由施壓、婉拒兒少入學,即便就學也有歧視、一遇狀況就要求機構帶回管教的問題。
桃園市腦性麻痺協會常務理事何麗梅便指出,腦麻、肌肉萎縮兒少因照顧困難,不受兒少安置機構歡迎,有位腦麻孩子3歲就住在護理之家,跟長者一同生活,缺乏同儕互動與刺激,以致學習進度跟不上一般孩子,直到今年升小一,幫他找到收特教生、可住宿的實驗學校,卻因為寒暑假無處去、牽涉到法規等,還是只能待在成人機構。
何麗梅直言,台灣有兒少身障安置機構,但床位數少,政府在「去機構化」政策下,也不會再增加相關床位,但寄養家庭、團體家庭也難照顧這類孩子,該如何安置特殊兒少,真的無解。
雲林縣長愛家園育幼院院長吳文輝表示,特殊兒少常伴隨智能障礙、情緒障礙、反社會性行為等多重身心議題,學校因為特教資源不足,常會以沒有員額為由,拒收兒少,或要求要有工作人員陪讀,讓人力不足的機構碰軟釘子,還曾發生過孩子開學一週內被記一大過、一小過,想以此迫使兒少轉學,特殊兒少便只能在不同機構、學校間流浪。
台北市立大學特殊教育學系教授蔡昆瀛建議,家外安置個案資料庫應包含特校學生鑑定安置結果;特殊兒少家外安置的審查、照顧計畫擬定以及轉銜過程,應請特教師參與提供意見;加強家外安置社工、機構與學校之合作;規劃家外安置照顧人員所需的特教知能研習以及對本議題展開全面性的調查研究。
陳綢兒少家園主任徐瑜建議,針對特殊需求兒少的照顧資源重新設計,以他們的最佳利益為出發,設計出在安置機構中,有利於他們成長的生活空間,包含人力配置、專業職能,教育與醫療等的支持。
吳玉琴整理公聽會意見,提出多項訴求,包括由社家署委託或補助規劃成立北、中、南、東區域專業輔導團隊。提供兒少安置機構工作人員於在職訓練中增加照顧特殊需求兒少之增能課程;設計機制協助安置特殊需求兒少的機構依該兒少之特殊需求訂定個別化服務計畫。
由社家署研擬安置特殊需求兒少照顧分類標準與評估機制,各地方政府應依評估結果提供增額安置費用;縣市政府會依兒少照顧需求等級予以分級補助,但現行分級補助金額不足,請社家署於3月底前完成提高分級補助金額的研議。
學障或情障等非領有身障證明的特殊需求兒少,應簡化分級補助必備文件,減輕認定困難;針對安置於護理機構、長照機構的兒少,社家署應逐步將兒少轉出至適合兒少身心發展的適當服務。
有關就學困難部分,吳玉琴表示,教育部應要求各縣市及高中職學校,不得以開缺數額不足拒絕其入學,安置兒少不受原開缺員額的限制;請國教署於3個月內將家外安置特殊需求兒少納入特殊教育學生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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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指出,截至111年,家外安置兒少人數總計4588人,約占全國兒少1.3‰;在安置類型中,以機構安置比例最高,占53%,寄養安置比例次之,占35%,還有4%、204名兒少,被安置在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護理之家、長照機構、精神復健機構等成人機構。
兒權盟理事長林月琴表示,目前有158位特殊需求兒少被安置在非安置兒少的其他成人機構,沒人照顧他們課業,也沒有跟同儕互動的機會,明顯忽視兒少的教育教養、休閒娛樂與成長發展等權利;而安置機構在安置特殊需求兒少時,常有需求資源、政府支持不足的問題,目前被動式的補助申請、繁瑣的行政作業都造成機構難以使用目前現有資源。
另外安置外轄特殊需求兒少,安置機構也常遇到所在學區的學校以各種理由施壓、婉拒兒少入學,即便就學也有歧視、一遇狀況就要求機構帶回管教的問題。
桃園市腦性麻痺協會常務理事何麗梅便指出,腦麻、肌肉萎縮兒少因照顧困難,不受兒少安置機構歡迎,有位腦麻孩子3歲就住在護理之家,跟長者一同生活,缺乏同儕互動與刺激,以致學習進度跟不上一般孩子,直到今年升小一,幫他找到收特教生、可住宿的實驗學校,卻因為寒暑假無處去、牽涉到法規等,還是只能待在成人機構。
何麗梅直言,台灣有兒少身障安置機構,但床位數少,政府在「去機構化」政策下,也不會再增加相關床位,但寄養家庭、團體家庭也難照顧這類孩子,該如何安置特殊兒少,真的無解。
雲林縣長愛家園育幼院院長吳文輝表示,特殊兒少常伴隨智能障礙、情緒障礙、反社會性行為等多重身心議題,學校因為特教資源不足,常會以沒有員額為由,拒收兒少,或要求要有工作人員陪讀,讓人力不足的機構碰軟釘子,還曾發生過孩子開學一週內被記一大過、一小過,想以此迫使兒少轉學,特殊兒少便只能在不同機構、學校間流浪。
台北市立大學特殊教育學系教授蔡昆瀛建議,家外安置個案資料庫應包含特校學生鑑定安置結果;特殊兒少家外安置的審查、照顧計畫擬定以及轉銜過程,應請特教師參與提供意見;加強家外安置社工、機構與學校之合作;規劃家外安置照顧人員所需的特教知能研習以及對本議題展開全面性的調查研究。
陳綢兒少家園主任徐瑜建議,針對特殊需求兒少的照顧資源重新設計,以他們的最佳利益為出發,設計出在安置機構中,有利於他們成長的生活空間,包含人力配置、專業職能,教育與醫療等的支持。
吳玉琴整理公聽會意見,提出多項訴求,包括由社家署委託或補助規劃成立北、中、南、東區域專業輔導團隊。提供兒少安置機構工作人員於在職訓練中增加照顧特殊需求兒少之增能課程;設計機制協助安置特殊需求兒少的機構依該兒少之特殊需求訂定個別化服務計畫。
由社家署研擬安置特殊需求兒少照顧分類標準與評估機制,各地方政府應依評估結果提供增額安置費用;縣市政府會依兒少照顧需求等級予以分級補助,但現行分級補助金額不足,請社家署於3月底前完成提高分級補助金額的研議。
學障或情障等非領有身障證明的特殊需求兒少,應簡化分級補助必備文件,減輕認定困難;針對安置於護理機構、長照機構的兒少,社家署應逐步將兒少轉出至適合兒少身心發展的適當服務。
有關就學困難部分,吳玉琴表示,教育部應要求各縣市及高中職學校,不得以開缺數額不足拒絕其入學,安置兒少不受原開缺員額的限制;請國教署於3個月內將家外安置特殊需求兒少納入特殊教育學生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