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蔡智明嘉義縣11日電)嘉縣2名小六女童昨天騎電輔腳踏車雙載,遭小貨車高速追撞雙亡,11日檢警相驗確認2女童身上多處骨折創傷性休克死亡,貨車駕駛阮男涉及過失致死罪嫌,檢察官訊後限制住居,依法偵辦。
嘉義地檢署表示,11日下午4時許經檢察官會同法醫相驗後,確認腳踏車騎士陳姓女童,因車禍造成多發性骨盆開放性骨折併多處骨折、創傷性休克死亡,乘客廖姓女童因車禍造成額頭撕裂傷併肢體骨折、創傷性休克死亡。
檢方指出,肇事者即租賃小貨車駕駛阮男,因車速過快、未注意車前狀況,涉及過失致死罪嫌,訊問後諭知限制住居,依法偵辦。兩名女童家屬,都對小貨車駕駛阮男提出告訴。
嘉縣太保市2名讀小學六年級女童,昨天下午雙載騎電輔腳踏車在嘉167縣道遭阮男駕駛的小貨車從後方高速撞飛,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後皆不治。(編輯:陳仁華)11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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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指出,肇事者即租賃小貨車駕駛阮男,因車速過快、未注意車前狀況,涉及過失致死罪嫌,訊問後諭知限制住居,依法偵辦。兩名女童家屬,都對小貨車駕駛阮男提出告訴。
嘉縣太保市2名讀小學六年級女童,昨天下午雙載騎電輔腳踏車在嘉167縣道遭阮男駕駛的小貨車從後方高速撞飛,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後皆不治。(編輯:陳仁華)112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