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太平區中山路四段,昨(6)日上午11點20分左右,一位35歲張姓男子駕駛貨車沿著事故路段行駛,但因為未將貨車的吊桿完全收起,導致勾到號誌燈電線,結果把號誌燈桿扯斷。相關單位到場處理,於昨日晚間順利將號誌燈重新修復,幸好這起意外沒有造成人員受傷,不過警方仍將對貨車駕駛開罰,並要追究其肇事責任。
據了解,張男當時結束在工地的吊掛作業,離開時未將吊桿收好,貨車行經中山路四段23號前豻時,吊桿勾到電線,結果直接將號誌燈桿扯斷。
警方表示,張男並無酒駕,但未將吊桿妥善收好導致事故發生,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可處3000元至18000元罰鍰,並另外追求其相關責任。警方也再次呼籲用路人,開車上路前一定要檢查車輛狀況,確保行車安全。(編輯:倪浩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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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張男並無酒駕,但未將吊桿妥善收好導致事故發生,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可處3000元至18000元罰鍰,並另外追求其相關責任。警方也再次呼籲用路人,開車上路前一定要檢查車輛狀況,確保行車安全。(編輯:倪浩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