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30多歲呂姓小姐,去年前往一間眼鏡行更換眼鏡,驗光前把隱形眼鏡取下,放置到店家準備的隱形眼鏡儲放盒中,沒想到再次戴上後,右眼卻感到劇烈刺痛,緊急送醫後被診斷「化學性灼傷、角膜破皮」,最終矯正視力後,右眼只剩0.04,接近失明,讓呂女氣得怒告眼鏡行。
根據判決書指出,2021年9月8日下午,呂女到台中豐原一間眼鏡行配眼鏡,接受裸視驗光前,呂女將自己的隱形眼鏡拔下,放置到店家準備的隱形眼鏡儲放盒中。
等到驗光結束,呂女右眼戴上隱形眼鏡後,竟然感到一陣劇痛,緊急送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就醫,經過診斷,醫師告知呂女右眼化學性灼傷、角膜破皮,導致右眼最佳矯正視力只剩0.04。
原來是眼鏡行不小心將75%濃度工業用酒精,倒入隱形眼鏡儲放盒內,才導致呂女右眼嚴重灼傷,讓她一氣之下提告店家過失致重傷害罪,不過最終呂女撤告,與店家私下達成和解,台中地院也做出不受理判決。(編輯:孫唯容)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等到驗光結束,呂女右眼戴上隱形眼鏡後,竟然感到一陣劇痛,緊急送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就醫,經過診斷,醫師告知呂女右眼化學性灼傷、角膜破皮,導致右眼最佳矯正視力只剩0.04。
原來是眼鏡行不小心將75%濃度工業用酒精,倒入隱形眼鏡儲放盒內,才導致呂女右眼嚴重灼傷,讓她一氣之下提告店家過失致重傷害罪,不過最終呂女撤告,與店家私下達成和解,台中地院也做出不受理判決。(編輯:孫唯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