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新竹地檢署檢察官詹昭書因觸犯貪汙罪,遭判10年定讞,法務部前(2021)年廢止詹的律師證書,詹不服提行政訴訟救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他敗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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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昭書2009年任職新竹地檢署國土保育專組期間,因新竹祐春汙泥廠散發惡臭遭居民等圍場抗議致停工;汙泥廠及溫泉業者向詹昭書尋求解套。

詹昭書謊稱只要他輪值內勤時按鈴申告,即可由他主導法辦圍廠的人,藉此索賄73萬餘元。最高法院2019年依貪汙罪,判詹昭書10年定讞,並入獄服刑。

法務部徵詢全律會意見,於2021年召開律師資格審查會後,決議廢止詹昭書的律師證書。詹提訴願被駁後再提行政訴訟。

北高行認為,法務部處分認事用法均無違誤,駁回詹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