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檢署鎖定地下金融及重大逃漏稅案業,針對國泰酒行、金錢豹酒店、海派、金麗都、金悅富等處所發動2波搜索,帶回各商號負責人、會計及業務等40人釐清案情,查得酒商業者係於民國105年間,以設立虛設商號之非法方式,使該等酒店業者隱匿營業額達19億餘元,共同逃漏稅捐。國泰洋酒公司董事長及金悅富、麗都酒店負責人,涉嫌違反商業會計法及稅捐稽徵法等罪嫌重大,且有串證、滅證、逃亡之虞,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臺中地方檢察署為加強打擊地下金融及澈查逃漏稅捐經濟案件,由特殊經濟犯罪防制專組周佩瑩檢察官及重案支援中心黃裕?檢察官與本署10餘名檢察官組成專案小組,共同指揮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彰化縣調查站、南投縣調查站、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臺中憲兵隊、彰化憲兵隊、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等逾百名檢警調同仁,密集發動2波偵查,查獲中部地區大型酒商業者國泰洋酒公司與臺中市知名酒店業者共同涉嫌逃漏稅捐案件。
國泰洋酒公司董事長即被告劉男及金悅富、麗都酒店業者負責人即被告張男分別於民國112年1月12日、16日,經檢察官訊後,認其等涉嫌違反商業會計法及稅捐稽徵法等罪嫌重大,且有串證、滅證、逃亡之虞,有羈押之原因,且有羈押之必要,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台中地檢署由重案支援中心進行蒐集並分析相關事證後,經專案小組檢察官11日指揮中部多個司法警察機關搜索國泰等洋酒公司、及金悅富理容KTV、金麗都、儷金皇宮理容KTV及養生會館等計19處所,並帶回各商號負責人、會計及業務等19人釐清案情,查得酒商業者係於民國105年間,以設立虛設商號之非法方式,使該等酒店業者隱匿營業額達19億餘元,共同逃漏稅捐。
相關被告經檢察官訊後,認國泰洋酒公司劉姓董事長及金悅富、麗都酒店張姓負責人涉嫌違反商業會計法第71條、稅捐稽徵法第41條等罪嫌重大,分別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至其他相關之各商號負責人、會計及業務等被告10人則分別諭知具保2萬元至200萬元不等候傳。
經前開第一波搜索所扣得之帳冊等事證,循線進而查得其他相關酒店業者循前開方式隱匿高額營收,復經分析、歸納後向法院聲請搜索票,復於昨(17)日下午,專案小組檢察官再次共同指揮本署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臺中憲兵隊、彰化憲兵隊、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等逾百名檢警調同仁,持搜索票兵分多路,進行第二波搜索金錢豹酒店、海派酒店、金麗都酒店等8家酒店業者計14處所,帶回各商號負責人、會計及業務等21人釐清案情。經檢察官訊後,認金錢豹酒店業者連男、張男涉嫌違反商業會計法第71條、稅捐稽徵法第41條等罪嫌重大,並有串證、滅證之虞,有羈押之原因,且有羈押之必要,於今(18)日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至其他相關之各商號負責人、會計及業務等被告14人則分別諭知具保2萬元至200萬元不等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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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地方檢察署為加強打擊地下金融及澈查逃漏稅捐經濟案件,由特殊經濟犯罪防制專組周佩瑩檢察官及重案支援中心黃裕?檢察官與本署10餘名檢察官組成專案小組,共同指揮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彰化縣調查站、南投縣調查站、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臺中憲兵隊、彰化憲兵隊、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等逾百名檢警調同仁,密集發動2波偵查,查獲中部地區大型酒商業者國泰洋酒公司與臺中市知名酒店業者共同涉嫌逃漏稅捐案件。
國泰洋酒公司董事長即被告劉男及金悅富、麗都酒店業者負責人即被告張男分別於民國112年1月12日、16日,經檢察官訊後,認其等涉嫌違反商業會計法及稅捐稽徵法等罪嫌重大,且有串證、滅證、逃亡之虞,有羈押之原因,且有羈押之必要,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台中地檢署由重案支援中心進行蒐集並分析相關事證後,經專案小組檢察官11日指揮中部多個司法警察機關搜索國泰等洋酒公司、及金悅富理容KTV、金麗都、儷金皇宮理容KTV及養生會館等計19處所,並帶回各商號負責人、會計及業務等19人釐清案情,查得酒商業者係於民國105年間,以設立虛設商號之非法方式,使該等酒店業者隱匿營業額達19億餘元,共同逃漏稅捐。
相關被告經檢察官訊後,認國泰洋酒公司劉姓董事長及金悅富、麗都酒店張姓負責人涉嫌違反商業會計法第71條、稅捐稽徵法第41條等罪嫌重大,分別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至其他相關之各商號負責人、會計及業務等被告10人則分別諭知具保2萬元至200萬元不等候傳。
經前開第一波搜索所扣得之帳冊等事證,循線進而查得其他相關酒店業者循前開方式隱匿高額營收,復經分析、歸納後向法院聲請搜索票,復於昨(17)日下午,專案小組檢察官再次共同指揮本署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臺中憲兵隊、彰化憲兵隊、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等逾百名檢警調同仁,持搜索票兵分多路,進行第二波搜索金錢豹酒店、海派酒店、金麗都酒店等8家酒店業者計14處所,帶回各商號負責人、會計及業務等21人釐清案情。經檢察官訊後,認金錢豹酒店業者連男、張男涉嫌違反商業會計法第71條、稅捐稽徵法第41條等罪嫌重大,並有串證、滅證之虞,有羈押之原因,且有羈押之必要,於今(18)日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至其他相關之各商號負責人、會計及業務等被告14人則分別諭知具保2萬元至200萬元不等候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