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鼓山區一棟大樓住戶,在本(1)月13日搬家時,請搬家公司透過吊車,要將傢俱吊至1樓,但疑似是綁紮不夠確實,導致500公斤的實木桌當場從4樓直墜1樓地面,砸破人行道,所幸當時並未有行人經過,否則後果不堪設想;高市勞工局勞檢處今(18)日表示,搬家業者涉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最高開罰30萬,另雇主也可能會因未做防止機械、設備或器具等引起危害保護措施而遭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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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事發在高雄市美股館附近豪宅,當時女屋主委請搬家公司幫忙,將500公斤重的實木桌吊掛至1樓,當時共有8名男子負責執行此項作業,但沒想到,當木桌跨過陽台後,正當女屋主驚呼「怎麼感覺歪歪的?」以後,木桌旋即滑落直墜1樓,女屋主嚇到尖叫,在場的工人們也都嚇傻。

突然一聲巨響「碰!」,嚇壞樓下的辦公室人員,人行道的地板磁磚被砸碎,原木桌面也受損,所幸當時未有路人經過,否則後果不堪設想;搬家公司則稱是因綁繩子方式不對,所以桌子才會從4樓掉下去。

▲高雄一家搬家公司在執行木桌吊掛作業時,疑似綁紮不確實導致木桌從4樓直墜人行道。(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高雄一家搬家公司在執行木桌吊掛作業時,疑似綁紮不確實導致木桌從4樓直墜人行道。(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對此,高市勞工局表指出,執行吊掛作業時,應檢視物品形狀、大小及材質等特性,選用適當吊掛用具及採取正確吊掛方法,以防止物品於吊運作業過程中飛落,同時對於使用移動式起重機於鄰接道路作業時,作業區內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必要時並設置警告標示,違者可將依《職業安全衛生法》開罰3萬至30萬元,另外女屋主可能也會因實施防止機械、設備或器具等引起危害的保護措施而受罰。(編輯:林莞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