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本教育基金會、立委范雲今(18)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接獲國立東港海事學校學生投訴,去年底畢業旅行出發當天,學務主任在司令台上要求所有學生把行李打開,讓教官詳加檢查,已侵害學生隱私,教育部應徹查並追究責任。教育部回應,2月底前將專案查處、實地查訪學校處理流程,行政人員若有違規、疏失,將進行考核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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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教育基金會校安中心主任張萍指出,東港海事在去年12月14日舉辦畢業旅行,出發前,學務主任朱怡貞要求所有學生把行李打開以便檢查,有學生不願被翻查私人物品,主任教官林聖川卻表示「大家都翻啊,又不是只有(你)」,執意檢查,並要求該生自己動手將私人物品從行李中翻出來,並打開供其查看。

張萍說,在畢旅前一天的行前說明會中,朱怡貞就已向學生宣布出發前要檢查行李,令人遺憾的是,校長林明山也在現場,卻未置一詞,同意學校明目張膽的侵犯學生人權。

教育部《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第28、29條明定,除非有相當理由及證據足以認為學生涉嫌犯罪或攜帶違禁物品,或為了避免緊急危害,否則學校不得搜查學生身體及其私人物品;而且學校搜查時,還要有2位以上的家長會代表、學生會幹部或教師陪同,並全程錄影。

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助理教授涂予尹指出,該校作為是否符合輔導管教應注意事項的搜查要件,顯有可疑;涉及學生身體自主及財產權的搜查要件、程序等規定,不適合以職權命令規範,應透過民主審議,以法律形式為之。

張萍表示,在場所有的教職員,竟然沒有人對學校的違法作為有意見,凸顯出全校教職員長期忽視學生權利。呼籲教育部應立即組專案小組入校調查,並追究責任;相關行政人員,包括校長、學務主任、執行的主任教官皆應予懲處;教育部應向全國教職員宣導,若學校違法時應如何提醒、阻止並舉發;教育部應製發《學生權利手冊》,向全國學生宣導學校可能違法的事項,並確保所有保護兒童權利的法規在校園中被落實。

國教署校安組專委詹雅惠表示,該案於去年底發生,國教署在今年收到學生匿名舉發,校方說法是出發前的例行性檢查,校安組將在年後1個月內組成專案小組查處,實地訪視學校處理流程、事件經過,若行政人員有疏失、違規,會透過行政督導的方式,進行相關考核跟懲處,並要求學校檢討改善。

范雲說,學校回應是例行性檢查,可能是教育部宣導不足,學校恐有例行性違規狀況出現,教育部除對本案進行調查、追究責任外,也應提出更有效的方法,向全國教職員宣導並確保所有推動兒童權利及校園民主化的法規在校園中被落實,最後,更應檢討《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搜查條款,是否違反法律保留原則與《兒童權利公約》,並研議修正。

東港海事回應,本校歷年辦理3年級校外教學活動,因有學生屢於校外使用違禁品,導致民眾及飯店對本校觀感不佳,甚而致電本校抗議。故而於行前說明會時,已向學生宣達出發當日會實施例行安全檢查,切勿攜帶違禁品,共同維護校譽;當日檢查由學務同仁會同導師及學生代表共同施行,由學生自行將行李打開檢查,如因只檢查特定學生,易有標籤化之可能,故對全校參加活動學生進行安全檢查,對於檢查有疑慮同學,可自行錄影存證。

東港海事表示,爾後對於相關活動辦理,將加強宣導應注意自身校外行為及遵守校方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