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金控董事長蔡宏圖家族旗下萬寶開發從泰山手中買下全家近2成股權,成為全家第二大股東,由於萬寶開發為國泰金大股東,買入全家股權是否違反「產金分離原則」引關注。金管會今(17)日表示,在年初已約談過萬寶開發,該公司強調單純財務性投資,對未來增持及指派董事也無規畫想法,因此,金管會認定目前萬寶開發買全家尚無違反產金分離原則,但未來若要對全家增加持股或指派董事等「控制力」規劃,應先與金管會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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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寶開發為國泰金最大股東,持股15.86%,在去年買入泰山處分的全家持股19.4%,也引發外界質疑是否違反產金分離原則。金管會銀行局今日指出,今(2023)年1月3日已找萬寶開發到會說明,萬寶表明這次投資為單純財務性投資,對於未來是否會繼續增加對全家持股,還有在全家本屆董事任期屆滿後是否會考量指派董事,目前也都無規劃或想法,而且其持有全家19.4%股權,相較於全家最大股東日商全家便利商店公司持有45%股權,萬寶持有全家股權不到1/5,對全家並不具有控制力,也無由全家與國泰金控作商業上合作的規劃。 

銀行局認為,萬寶開發持有全家股權占該公司資產比率甚低,不到5%,尚不影響該公司財務狀況,應不致有產業經營風險波及金融控股公司、經濟力量不當集中或對金融機構造成不利影響之虞,故萬寶開發目前持有全家股權尚無違反產金分離原則,但金管會已請萬寶開發未來如有增加對全家控制力的規劃,應先與金管會溝通。

對於金融機構大股東投資非金融相關事業,銀行局也強調,原則上並無須金管會審核,僅對於投資屬於重大、可能有涉產金分離原則時,才會進行了解。有關萬寶開發買受全家股權一案,主要是因萬寶開發為國泰金最大股東,而且這次買入全家股權的數額較大,考量國泰金及全家在金融業及零售業的市占率均為業界前3大,因此就萬寶開發在全家的控制力情形予以關切,但此屬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