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小甜甜與宋逸民教會「藝起發光」爭議持續延燒,前教友、資深醫藥記者王瑞玲頻頻發文質疑宋逸民夫婦,昨(13)日她再度PO文,表示自己一直被藝起發光的教友們要求刪文,讓她非常生氣,呼籲不要「逸起當傳話筒」、不要「逸起編故事」。對此,宋逸民今(14)日也發文反擊王瑞玲了。
宋逸民今日在臉書發文反擊王瑞玲,他表示本來不願意再對王小姐有任何回應,不過王瑞玲連續發文不實指控他們,甚至直指她「不實指控我們要求她刪文」,已嚴重對他個人、他的家庭和教會造成了無法彌補的傷害,更造成他們每天日常生活極大的困擾,「妳繼續抨擊我們,說我們花錢以每則10元請網軍,這完全是莫須有的事。我想請問,你這樣說的證據在哪裡呢? 我們一直忍著沒有公開這些事實和細節,是因為我們真的希望可以停止這些無謂的謊言,讓社會回到安寧。」因此想「善意的」規勸王小姐幾點。
此外,因為王瑞玲先前提起艾成,也讓宋逸民怒反擊:「妳完全不知道我們在失去這位弟兄後的傷心和處理方式,也完全不清楚我們有多愛這位弟兄,你這樣講我們心中最愛已離世的家人,實在對我們傷痛至極,這對於已逝者也是極為不尊重的啊!每個人都必需要為自己的話語負責,你這些隨意說的言語,已經對我們及我們的家庭,還有教會以及我們的信仰,造成了非道歉即可挽回的嚴重傷害」。
宋逸民發文全文如下:
本來因著基督的信仰,真的不願意也不想再對於王小姐有任何的回應…
但,因為王小姐完全沒有辦法停止的在媒體上,及社群平台上,用我們已在記者會上澄清過的事實,仍然繼續用她的想像,連續發文不實的指控我們,這一件件、一樁樁的事情,甚至還不實指控我們要求她刪文,已經嚴重的對於我個人、我的家庭和教會,造成了無法彌補的傷害,更已造成我們每天日常生活極大的困擾,因此我們在此想要善意的規勸王瑞玲小姐:
有關妳說我們從一開始就是要搭遊覽車,從頭到尾都沒有要訂火車的太魯閣事件,我們在記者會上,已經一再強調,我們就是因為當天沒辦法訂到票,才改搭遊覽車,因此我們當然無法提出任何票根,
我們已非常清楚說明,但妳卻故意忽略,反一直叫我們提出火車票根,我們實在不了解妳的邏輯和意圖?
從頭到尾,我們就是確確實實因為訂不到票,才改搭遊覽車,那麼又何來妳後面所說,我們要求大家必需作假見證,好讓我們能夠和其他的牧長平起平坐呢?
(我想這個謠言已經完全不攻自破)
並且我們也實在想不出來,妳到底都是從哪裡想像出這樣的話語呢?
這12年來,我們是完全不支薪的牧師師母,全人全心奉獻給教會,從來沒有拿過一毛錢,幫協會做帳的會計部門皆可證明,並且協會所有的帳目此時此刻就貼在教會的會堂,大家都清清楚楚,因此我們所有的人真的都完全不能夠明白,妳為什麼要這樣一而再、再而三的説這些不實的話語呢?
甚至我們也不斷的強調,歡迎所有的奉獻者(包括妳)來查詢,又試問如果妳真的想要了解,妳可以直接聯繫查詢即可,會計部門也都會詳加說明…
而妳,不是也都已經查詢過了嗎?妳也可以再回去看看簡訊回憶一下,當時,我們寄出奉獻收據給妳時,妳對於奉獻金額有疑問,我們不是也立刻透過簡訊,把妳的奉獻,請會計師一筆筆詳細列表傳給了妳,而妳不也再次和我們確認了相同的奉獻收據金額無誤了嗎?
(我們彼此手上都有相關簡訊及開立的奉獻收據,若王小姐同意我們可以公開)
王小姐不斷地對外說奉獻收據不可以抵稅,但這12年來一直到此時此刻,藝起發光完全是政府合法立案,到目前為止,從來沒有聽說過任何人的奉獻收據不可以抵稅,妳要不要再跟妳的會計師對清楚呢?
所以我們實在不明白,為何妳要不斷地透過社群平台及媒體,說那麼多誤導社會大眾、甚至不真實的話?如果妳是因為想要參與在這次的風波新聞中,妳的確已經做到了,但我們想規勸妳,這恐怕會損害妳的人格與誠信度….
另外,妳因為參與藝起發光活動所支領的酬勞,我們這裡也都已找出妳之前所有支領協會費用簽名的勞報單,每一筆會計師都是完全按照國稅局的規定,申報執行業務所得,我們不明白為何妳明知卻故意發文質疑這個正確的做法?
因為我們完全都是按照政府規定來執行,而且妳完全清楚明白奉獻收據、勞務扣繳憑單的真相,卻還故意使用不實指控,及虛假文句來質疑我們的金流,我們不明白妳這樣傷害我們的目的到底是什麼呢?
妳特別指控我們規定所有藝人,去外面教會作見證的費用都必需要全部上繳回來?
這個所有藝起發光的藝人,通通都可以作證,我們從來沒有這麼荒唐的規定….
我們真的完全不明白,妳為何能對我們有這麼多傷人的不實指控呢?
還有,妳在離開藝起發光後,向我們要求歸還妳之前的奉獻,雖然在民法上規定,捐款是贈與,已完成的贈與不得撤銷,但我們仍然擔心妳有需要,於是努力的跟會計師爭取,看看在規定下,有甚麼方式可以幫助妳。
最後會計師說,如果真的要討回去,恐怕還是得完全按照國稅局的規定,開立勞務報酬,我們回復你,是妳自己又說「那不要了」….
(我們互相手上都有簡訊,如果王小姐同意我們可以公開)
妳特別對外說,妳是因為我們夫妻感情私人的因素被迫離開的?
但,這中間的矛盾讓我們完全不能明白….
因為,如果妳真是因為我們夫妻感情私人因素被迫離開?
如果我們真的像妳說的這麼不堪、這麼不好、又讓妳這麼委屈?
那麼為何妳又會在離開藝起發光之後,又傳簡訊回來,跟我們不止一次的道歉,説妳不該對我們情緒和態度不好,希望可以趕快回到藝起發光聚會?
難道只是因為我們回復請妳先稍微沉澱、冷靜一陣子,妳就不能夠接受,所以要趁機這樣說話來傷害我們嗎?
(我們彼此手上也都有簡訊,若王小姐同意我們可以公開)
妳繼續抨擊我們,說我們花錢以每則10元請網軍,這完全是莫須有的事。我想請問,你這樣說的證據在哪裡呢?
我們一直忍著沒有公開這些事實和細節,是因為我們真的希望可以停止這些無謂的謊言,讓社會回到安寧。
但接下來妳竟然又繼續故意提及我們的摯友艾成弟兄………..
妳完全不知道我們在失去這位弟兄後的傷心和處理方式,也完全不清楚我們有多愛這位弟兄,你這樣講我們心中最愛已離世的家人,實在對我們傷痛至極,這對於已逝者也是極為不尊重的啊!!
每個人都必需要為自己的話語負責,你這些隨意說的言語,已經對我們及我們的家庭,還有教會以及我們的信仰,造成了非道歉即可挽回的嚴重傷害。
更讓我們覺得最痛心和不可思議的是,妳到底是如何能這樣坦然的告訴大家這些明明不是事實的話?
沒有人應該被這樣毀謗和被傷害,也沒有人可以這樣不按事實,隨意開口編造中傷人的話,這樣不但是嚴重的浪費社會資源,更是造成大家對我們及基督信仰極嚴重的傷害….
希望妳能夠立即停止,不要再傷害自己,也不要再傷害大家,更不要再傷害基督的信仰,如果妳真的有覺得有任何不公不法的地方,妳也可以依法程序來保護妳的權益,但不要再用媒體上放話及做文章的方式,來浪費社會資源和造成大家的混亂及困擾。
聖經教導我們,用愛心說誠實話,絕不可妄言,願平安的靈與妳同在!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此外,因為王瑞玲先前提起艾成,也讓宋逸民怒反擊:「妳完全不知道我們在失去這位弟兄後的傷心和處理方式,也完全不清楚我們有多愛這位弟兄,你這樣講我們心中最愛已離世的家人,實在對我們傷痛至極,這對於已逝者也是極為不尊重的啊!每個人都必需要為自己的話語負責,你這些隨意說的言語,已經對我們及我們的家庭,還有教會以及我們的信仰,造成了非道歉即可挽回的嚴重傷害」。
宋逸民發文全文如下:
本來因著基督的信仰,真的不願意也不想再對於王小姐有任何的回應…
但,因為王小姐完全沒有辦法停止的在媒體上,及社群平台上,用我們已在記者會上澄清過的事實,仍然繼續用她的想像,連續發文不實的指控我們,這一件件、一樁樁的事情,甚至還不實指控我們要求她刪文,已經嚴重的對於我個人、我的家庭和教會,造成了無法彌補的傷害,更已造成我們每天日常生活極大的困擾,因此我們在此想要善意的規勸王瑞玲小姐:
有關妳說我們從一開始就是要搭遊覽車,從頭到尾都沒有要訂火車的太魯閣事件,我們在記者會上,已經一再強調,我們就是因為當天沒辦法訂到票,才改搭遊覽車,因此我們當然無法提出任何票根,
我們已非常清楚說明,但妳卻故意忽略,反一直叫我們提出火車票根,我們實在不了解妳的邏輯和意圖?
從頭到尾,我們就是確確實實因為訂不到票,才改搭遊覽車,那麼又何來妳後面所說,我們要求大家必需作假見證,好讓我們能夠和其他的牧長平起平坐呢?
(我想這個謠言已經完全不攻自破)
並且我們也實在想不出來,妳到底都是從哪裡想像出這樣的話語呢?
這12年來,我們是完全不支薪的牧師師母,全人全心奉獻給教會,從來沒有拿過一毛錢,幫協會做帳的會計部門皆可證明,並且協會所有的帳目此時此刻就貼在教會的會堂,大家都清清楚楚,因此我們所有的人真的都完全不能夠明白,妳為什麼要這樣一而再、再而三的説這些不實的話語呢?
甚至我們也不斷的強調,歡迎所有的奉獻者(包括妳)來查詢,又試問如果妳真的想要了解,妳可以直接聯繫查詢即可,會計部門也都會詳加說明…
而妳,不是也都已經查詢過了嗎?妳也可以再回去看看簡訊回憶一下,當時,我們寄出奉獻收據給妳時,妳對於奉獻金額有疑問,我們不是也立刻透過簡訊,把妳的奉獻,請會計師一筆筆詳細列表傳給了妳,而妳不也再次和我們確認了相同的奉獻收據金額無誤了嗎?
(我們彼此手上都有相關簡訊及開立的奉獻收據,若王小姐同意我們可以公開)
王小姐不斷地對外說奉獻收據不可以抵稅,但這12年來一直到此時此刻,藝起發光完全是政府合法立案,到目前為止,從來沒有聽說過任何人的奉獻收據不可以抵稅,妳要不要再跟妳的會計師對清楚呢?
所以我們實在不明白,為何妳要不斷地透過社群平台及媒體,說那麼多誤導社會大眾、甚至不真實的話?如果妳是因為想要參與在這次的風波新聞中,妳的確已經做到了,但我們想規勸妳,這恐怕會損害妳的人格與誠信度….
另外,妳因為參與藝起發光活動所支領的酬勞,我們這裡也都已找出妳之前所有支領協會費用簽名的勞報單,每一筆會計師都是完全按照國稅局的規定,申報執行業務所得,我們不明白為何妳明知卻故意發文質疑這個正確的做法?
因為我們完全都是按照政府規定來執行,而且妳完全清楚明白奉獻收據、勞務扣繳憑單的真相,卻還故意使用不實指控,及虛假文句來質疑我們的金流,我們不明白妳這樣傷害我們的目的到底是什麼呢?
妳特別指控我們規定所有藝人,去外面教會作見證的費用都必需要全部上繳回來?
這個所有藝起發光的藝人,通通都可以作證,我們從來沒有這麼荒唐的規定….
我們真的完全不明白,妳為何能對我們有這麼多傷人的不實指控呢?
還有,妳在離開藝起發光後,向我們要求歸還妳之前的奉獻,雖然在民法上規定,捐款是贈與,已完成的贈與不得撤銷,但我們仍然擔心妳有需要,於是努力的跟會計師爭取,看看在規定下,有甚麼方式可以幫助妳。
最後會計師說,如果真的要討回去,恐怕還是得完全按照國稅局的規定,開立勞務報酬,我們回復你,是妳自己又說「那不要了」….
(我們互相手上都有簡訊,如果王小姐同意我們可以公開)
妳特別對外說,妳是因為我們夫妻感情私人的因素被迫離開的?
但,這中間的矛盾讓我們完全不能明白….
因為,如果妳真是因為我們夫妻感情私人因素被迫離開?
如果我們真的像妳說的這麼不堪、這麼不好、又讓妳這麼委屈?
那麼為何妳又會在離開藝起發光之後,又傳簡訊回來,跟我們不止一次的道歉,説妳不該對我們情緒和態度不好,希望可以趕快回到藝起發光聚會?
難道只是因為我們回復請妳先稍微沉澱、冷靜一陣子,妳就不能夠接受,所以要趁機這樣說話來傷害我們嗎?
(我們彼此手上也都有簡訊,若王小姐同意我們可以公開)
妳繼續抨擊我們,說我們花錢以每則10元請網軍,這完全是莫須有的事。我想請問,你這樣說的證據在哪裡呢?
我們一直忍著沒有公開這些事實和細節,是因為我們真的希望可以停止這些無謂的謊言,讓社會回到安寧。
但接下來妳竟然又繼續故意提及我們的摯友艾成弟兄………..
妳完全不知道我們在失去這位弟兄後的傷心和處理方式,也完全不清楚我們有多愛這位弟兄,你這樣講我們心中最愛已離世的家人,實在對我們傷痛至極,這對於已逝者也是極為不尊重的啊!!
每個人都必需要為自己的話語負責,你這些隨意說的言語,已經對我們及我們的家庭,還有教會以及我們的信仰,造成了非道歉即可挽回的嚴重傷害。
更讓我們覺得最痛心和不可思議的是,妳到底是如何能這樣坦然的告訴大家這些明明不是事實的話?
沒有人應該被這樣毀謗和被傷害,也沒有人可以這樣不按事實,隨意開口編造中傷人的話,這樣不但是嚴重的浪費社會資源,更是造成大家對我們及基督信仰極嚴重的傷害….
希望妳能夠立即停止,不要再傷害自己,也不要再傷害大家,更不要再傷害基督的信仰,如果妳真的有覺得有任何不公不法的地方,妳也可以依法程序來保護妳的權益,但不要再用媒體上放話及做文章的方式,來浪費社會資源和造成大家的混亂及困擾。
聖經教導我們,用愛心說誠實話,絕不可妄言,願平安的靈與妳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