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檢署檢察官羅榮乾與涉訟當事人、富商翁茂鍾不當接觸,去年3月遭監察院彈劾。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後,今(13)日判決罰款,總額為羅任期最後月俸10個月。可上訴。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彈劾文指出,羅榮乾自1998年10月至2016年7月,與翁茂鍾不當接觸,包括「怡華公司與百利達銀行紛爭」案,羅接獲相關檢舉案件簽請分案前後,與翁多次會面甚至討論案情,更與翁頻繁接觸、參與飲宴高達150餘次,還陪同拜訪某些領域的高階主管人員,多次接受餽贈襯衫。 為遺產稅計算告國稅局 長榮張國政敗訴智審法三讀通過 司法院:14年來最大幅度修正豬骨混充6104具「假遺體」火化 新北課員收賄重判12年西門町峨眉停車場雙屍命案 槍手陳福祥五度判死 關鍵字 羅榮乾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彈劾檢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