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達到淨零碳排,政府力推再生能源發展,不只目標2025年要達到20GW的太陽光電,更訂定2050年再生能源占比要拉高至60%到70%。太陽能蓬勃發展,而太陽能板生命週期約20年,學者預估,2030年左右台灣將會面臨大約1萬公噸的廢棄太陽能板需處理,而2035年更可能達到每年10萬公噸太陽能板須汰換,但是一方面現在太陽能板的回收技術尚未純熟,另一方面,儘管政府從2019年起開始徵收處理費用,但相關回收制度還未健全,未來要如何因應大量汰換的太陽能板,值得持續關注。
成功大學資源工程學系副教授陳偉聖指出,目前政府未將太陽能板列為「應回收」項目,並沒有強制回收,而廢棄太陽能板的處理方式,目前僅由能源局代徵太陽光電模組的回收費用,回收制度不健全。
「一定要公告應回收,公告了之後,台灣收費的制度就會比較齊全。」陳偉聖說,太陽能板的處理應該要像早期處理電視機那樣,公告並強制回收,由環保署全權管轄處理。
不過對於是否將太陽能板公告應回收,環保署廢管處回應,還需要進一步評估。「因為太陽光電板的生命週期20年,之前裝的要有一定年限才會出現開始排出的高峰,這個部分既然現在能源局有這個機制,還需要一些時間評估。」廢管處副處長許智倫表示。
2035年面臨10萬公噸廢棄太陽能板
根據環保署廢太陽光電板回收處理規劃說明,現階段由經濟部能源局代徵費用及先行保管,並公告訂定「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納入太陽光電模組回收費用1000元/瓩,用以建立國內模組回收機制。
「這樣的機制下面,可以確保將來這些太陽能板沒有用了丟在那裏,起碼有人會來幫忙清除跟處理,這費用先把它扣下來,是有好處。」陳偉聖解釋收取費用的用意。許智倫說明,徵收的費用主要應用在清運處理、資訊管理系統及服務諮詢專線、現勘及稽核認證等。
台灣於2012年推動「陽光屋頂百萬座」,之後更大規模推行光電,光電板平均壽命約20年,推估2030年起,陸續開始有比較大量的廢棄太陽能板需處理,而高點則可能落在2035年之後,會有比較常態性的大量廢棄太陽能板。
換句話說,目前仍只有小量、零星的,例如受到颱風吹落損壞的太陽能板須處理,因為需要處理的廢棄光電板量體尚未達到經濟規模,目前台灣只有3家廠商持有執照能夠處理廢棄光電板,但若是未來每年有達到10萬噸以上的太陽能板須處理時,陳偉聖認為,僅靠現在的幾家廠商顯然不足以應付。
回收技術不成熟 工研院開發易拆解模組
目前在台灣的廢棄太陽能板是如何回收?工研院材化所副組長蘇俊瑋指出,目前是以「粉碎法」做處理,先將鋁框拆卸下來後,因鋁框是金屬、回收容易,剩下裡面的玻璃、矽晶片、銀線,再用粉碎法整個打碎。但是這種處理方式,讓太陽能板回收的價值低。
「因為要耐室外環境20年,所以太陽能板非常的牢固、非常的難拆解,只能用粉碎法的方式,把它全部打成粒子狀,再把裡面的銀跟矽,或者是其他的貴重金屬分離開來,要處理的工序會比較複雜,而且產生的效益很低,因為不同的物質都會混在裡面,純度就不高,價值也不高,大家的回收意願就比較差。」蘇俊瑋表示。
「法規現在也沒有強制一定要回收,所以大家都會選擇最便宜的方式,去掩埋、去燒,當廢棄物而已。」蘇俊瑋表示,若未來裝設的太陽能板越多、廢棄物也越多,付出的代價越沉重,所以為了治本,必須導入新的規範及技術,來根本解決所有的問題。
蘇俊瑋所指的從根本解決問題,是指工研院近年來致力研發的易拆解太陽能模組。工研院開發新型膠材,讓模組在拆卸時,可以像剝洋蔥一樣一層層從外到內剝開,玻璃可以保持完整,裡頭的矽晶片也可以完整、不破裂,銀線也可以做回收,以這種方式提高模組源料的回收價值。
「可以想像成它原本是一個強力膠,保護整個模組,讓它在20年風吹雨打,受到水氣、熱、腐蝕的影響後,不讓裡面元件受損,但是我們現在弄成是一個便利貼的概念,我要它黏的時候黏得住,不要的時候把它撕掉,就可以把其他東西留下來。」蘇俊瑋說。
「我們需要綠電,但是綠電不能是一個會造成未來20年以後污染的東西,所以這個要提前做。」蘇俊瑋認為,將太陽能板的製程及回收進一步做到循環,才是對大環境負擔起社會責任,對環境的衝擊降到最小。
回收制度尚不健全 學者憂心重蹈覆轍「太陽能板隨便亂丟」
然而相關的回收技術都仍在開發中,現行太陽能板的回收價值依然低廉,儘管還未面臨大量太陽能板須汰換,但是若回收制度仍不健全,陳聖偉憂心,會重蹈早期台灣「四電一腦(冰箱、電視、洗衣機、冷暖氣機與電腦)」隨地亂丟的時代,「就像以前電視、冰箱那樣,隨便丟在山谷裡,現在還有喔!很多山谷沒有人去清,丟了20年不會壞。」
「上次就是800片丟在彰化,那個還好後面沒有新聞再報導了,那是很惡質的一波。」陳偉聖指的是2018年遭踢爆,800片太陽能板被棄置彰化縣大城鄉閒置農地,為太陽能產業蒙上污名。陳偉聖說,還好至今沒有再被爆出隨意丟棄太陽能板的事件,但他也笑稱,如果再被爆出亂丟廢棄太陽能板,可能會因為民意壓力讓政府更積極處理,說不定政府就將太陽能板公告應回收了。
許智倫表示,目前運作模式是能源局依據「再生能源發展設備設置管理辦法」,向案廠設置業者收取費用,但是若未來有更多的廢棄太陽能板是來自非案廠、零星的個體戶,例如家戶型的太陽能板,而非來自系統業者設置的案廠,是否需要調整目前收取費用的對象及回收模式,包括是否公告應回收由清運隊來處理,還需要評估。許智倫強調,環保署會超前部署,無論是太陽能板的去化、循環方式促進回收後的高值化等,都會持續通盤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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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公告應回收,公告了之後,台灣收費的制度就會比較齊全。」陳偉聖說,太陽能板的處理應該要像早期處理電視機那樣,公告並強制回收,由環保署全權管轄處理。
不過對於是否將太陽能板公告應回收,環保署廢管處回應,還需要進一步評估。「因為太陽光電板的生命週期20年,之前裝的要有一定年限才會出現開始排出的高峰,這個部分既然現在能源局有這個機制,還需要一些時間評估。」廢管處副處長許智倫表示。
2035年面臨10萬公噸廢棄太陽能板
根據環保署廢太陽光電板回收處理規劃說明,現階段由經濟部能源局代徵費用及先行保管,並公告訂定「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納入太陽光電模組回收費用1000元/瓩,用以建立國內模組回收機制。
「這樣的機制下面,可以確保將來這些太陽能板沒有用了丟在那裏,起碼有人會來幫忙清除跟處理,這費用先把它扣下來,是有好處。」陳偉聖解釋收取費用的用意。許智倫說明,徵收的費用主要應用在清運處理、資訊管理系統及服務諮詢專線、現勘及稽核認證等。
台灣於2012年推動「陽光屋頂百萬座」,之後更大規模推行光電,光電板平均壽命約20年,推估2030年起,陸續開始有比較大量的廢棄太陽能板需處理,而高點則可能落在2035年之後,會有比較常態性的大量廢棄太陽能板。
換句話說,目前仍只有小量、零星的,例如受到颱風吹落損壞的太陽能板須處理,因為需要處理的廢棄光電板量體尚未達到經濟規模,目前台灣只有3家廠商持有執照能夠處理廢棄光電板,但若是未來每年有達到10萬噸以上的太陽能板須處理時,陳偉聖認為,僅靠現在的幾家廠商顯然不足以應付。
回收技術不成熟 工研院開發易拆解模組
目前在台灣的廢棄太陽能板是如何回收?工研院材化所副組長蘇俊瑋指出,目前是以「粉碎法」做處理,先將鋁框拆卸下來後,因鋁框是金屬、回收容易,剩下裡面的玻璃、矽晶片、銀線,再用粉碎法整個打碎。但是這種處理方式,讓太陽能板回收的價值低。
「因為要耐室外環境20年,所以太陽能板非常的牢固、非常的難拆解,只能用粉碎法的方式,把它全部打成粒子狀,再把裡面的銀跟矽,或者是其他的貴重金屬分離開來,要處理的工序會比較複雜,而且產生的效益很低,因為不同的物質都會混在裡面,純度就不高,價值也不高,大家的回收意願就比較差。」蘇俊瑋表示。
「法規現在也沒有強制一定要回收,所以大家都會選擇最便宜的方式,去掩埋、去燒,當廢棄物而已。」蘇俊瑋表示,若未來裝設的太陽能板越多、廢棄物也越多,付出的代價越沉重,所以為了治本,必須導入新的規範及技術,來根本解決所有的問題。
蘇俊瑋所指的從根本解決問題,是指工研院近年來致力研發的易拆解太陽能模組。工研院開發新型膠材,讓模組在拆卸時,可以像剝洋蔥一樣一層層從外到內剝開,玻璃可以保持完整,裡頭的矽晶片也可以完整、不破裂,銀線也可以做回收,以這種方式提高模組源料的回收價值。
「可以想像成它原本是一個強力膠,保護整個模組,讓它在20年風吹雨打,受到水氣、熱、腐蝕的影響後,不讓裡面元件受損,但是我們現在弄成是一個便利貼的概念,我要它黏的時候黏得住,不要的時候把它撕掉,就可以把其他東西留下來。」蘇俊瑋說。
「我們需要綠電,但是綠電不能是一個會造成未來20年以後污染的東西,所以這個要提前做。」蘇俊瑋認為,將太陽能板的製程及回收進一步做到循環,才是對大環境負擔起社會責任,對環境的衝擊降到最小。
回收制度尚不健全 學者憂心重蹈覆轍「太陽能板隨便亂丟」
然而相關的回收技術都仍在開發中,現行太陽能板的回收價值依然低廉,儘管還未面臨大量太陽能板須汰換,但是若回收制度仍不健全,陳聖偉憂心,會重蹈早期台灣「四電一腦(冰箱、電視、洗衣機、冷暖氣機與電腦)」隨地亂丟的時代,「就像以前電視、冰箱那樣,隨便丟在山谷裡,現在還有喔!很多山谷沒有人去清,丟了20年不會壞。」
「上次就是800片丟在彰化,那個還好後面沒有新聞再報導了,那是很惡質的一波。」陳偉聖指的是2018年遭踢爆,800片太陽能板被棄置彰化縣大城鄉閒置農地,為太陽能產業蒙上污名。陳偉聖說,還好至今沒有再被爆出隨意丟棄太陽能板的事件,但他也笑稱,如果再被爆出亂丟廢棄太陽能板,可能會因為民意壓力讓政府更積極處理,說不定政府就將太陽能板公告應回收了。
許智倫表示,目前運作模式是能源局依據「再生能源發展設備設置管理辦法」,向案廠設置業者收取費用,但是若未來有更多的廢棄太陽能板是來自非案廠、零星的個體戶,例如家戶型的太陽能板,而非來自系統業者設置的案廠,是否需要調整目前收取費用的對象及回收模式,包括是否公告應回收由清運隊來處理,還需要評估。許智倫強調,環保署會超前部署,無論是太陽能板的去化、循環方式促進回收後的高值化等,都會持續通盤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