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的三子張國政,為了2筆境外信託利益權利的遺產稅計算結果,對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國稅局核定處分無誤,今(12)日駁回張國政的訴訟,可上訴。
張榮發於2016年1月20日死亡後,張家共有7名繼承人,包含張國政、李玉美、張國華、張國明、張國煒、鄭明維、鄭明宜。
經遺囑執行人柯麗卿等4人於同年10月20日辦理遺產稅申報,台北國稅局2017年核定遺產總額新台幣249億9601萬200元,應納稅額24億0548萬2085元。
遺囑執行人不服,申請復查結果後,張國政認為,核定的2筆境外信託利益權利對他不利,主張2筆合計應減價差9億8538萬9060元、得調減稅額計9853萬8906元,遞經財政部訴願駁回,因此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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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遺囑執行人柯麗卿等4人於同年10月20日辦理遺產稅申報,台北國稅局2017年核定遺產總額新台幣249億9601萬200元,應納稅額24億0548萬2085元。
遺囑執行人不服,申請復查結果後,張國政認為,核定的2筆境外信託利益權利對他不利,主張2筆合計應減價差9億8538萬9060元、得調減稅額計9853萬8906元,遞經財政部訴願駁回,因此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