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手陳福祥8年前在台北市西門町峨眉停車場槍殺2人,被法院四度判死但遭撤銷,高院更三審今(12)日駁回上訴,維持一審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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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2015年1月間,陳福祥跟中部角頭協議要買賣440萬元的K他命,雙方約好12日北上交易,角頭帶上2名友人蔡宗育、蔡鎧陽,打算等交易後分散運毒逃避查緝。

而在確認數量、金額的飯局中,陳福祥與2名蔡男交談時,自認對方曾參與台中地區販毒成員黑吃黑、侵吞一樁2500萬毒品買賣款項,而2名蔡男言談間講到一名失聯友人時竟露出一付輕蔑態度,陳福祥大為不滿起意報復,13日在峨眉停車場內槍殺2名蔡男,隨後騙角頭完成毒品交易,取走440萬後逃亡,躲了12天才在桃園落網。

歷審皆判陳福祥死刑,但最高法院前年12月撤銷死刑判決,發回高院更審。

更三審開庭時,陳福祥只說「希望法官給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其餘都交給律師答辯;然而死者母親反指陳男被關了十多年才假釋,惡性不改,哪來的教化可能?並批「每個死刑犯都是這麼演的、是演給法官看」,要求法官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