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南投縣9日電)林姓男子酒後騎車3貼被警方攔下,因全身散發濃厚酒氣,經酒測發現酒精濃度每公升0.83毫克,檢方查出林男已是第7次酒駕,建請加重刑度,法院依公共危險罪判處有期徒刑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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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姓男子民國111年9月28日上午在住處喝米酒、威士忌後,當天晚間10時多無照騎機車載2名友人「3貼」行駛道路,隔天凌晨行經南投高商附近因違規超載被員警攔查,由於身上散發濃厚酒氣,當場施以吐氣酒精濃度測試,測得呼氣所含酒精濃度為每公升0.83毫克。

林男於警詢及偵查中坦承犯行,南投地方檢察署查出林男是酒駕累犯,檢方指出,被告未能有所悔悟,再犯這次公共危險犯行,漠視其他用路人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足見被告有特別惡性,且所受前案徒刑執行無成效,認為適用累犯加重規定,建請法院加重刑度。

根據南投地方法院刑事判決,被告林男除構成累犯前案紀錄,尚有5次公共危險刑案紀錄,這次是第7次酒駕,被告查獲時呼氣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0.83毫克,超過標準值甚多,考量被告國中畢業、打零工等事項,判處有期徒刑9月。全案可上訴。(編輯:謝雅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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