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重警分局永福派出所,江姓與翁姓警員去年9月20日晚間9點多,穿著便衣在三重區後竹圍街175巷查緝通緝犯,誤把路人黃男當成目標,雙方進而發生扭打拉扯,過程中,黃男慘遭當街壓制拖行,渾身傷痕累累,直到最後警方才發現抓錯人;不料事後2名警員還對他提告傷害、妨害公務,同時求償8000元,對此,黃男兒子6日透過臉書直呼不敢相信,痛批對方「沒有道歉的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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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男兒子6日透過臉書直呼不敢相信,痛批對方「沒有道歉的誠意」。(圖/翻攝臉書)
▲黃男兒子6日透過臉書直呼不敢相信,痛批對方「沒有道歉的誠意」。(圖/翻攝臉書)
據了解,當時2名刑警穿著便衣,埋伏1位有槍砲前科的毒品、竊盜通緝犯,恰好黃男行經附近,員警遂上前盤查,但黃男認為自己沒做虧心事,沒必要說出自己身分,導致雙方發生拉扯衝突,黃男不敵2人,慘遭當街壓制、噴撒辣椒水,全身傷痕累累,直到2警回到所內清查才發現,原來是烏龍一場,趕緊讓黃男離開就醫。

▲新北市三重區一名男子,遭警方誤認是通緝犯當街被重毆打後心情難以平復。(圖/爆料公社公開版)
▲黃男遭警方誤認是通緝犯,當街被打到全身是傷。(圖/爆料公社公開版)
事後2名警員對黃男提告傷害、妨害公務,並索賠8000元眼鏡錢,對此,黃男的兒子前天(6日)在臉書怒控對方毫無道歉誠意,並在文中說到「稍早去了三重簡易庭,對造律師當場說要撤回請求,8000元是2位施暴警的意思,可能想要討個吉利所以填了這個數字,對方說得口沫橫飛,而我倒是一臉疑惑、不知所云。你們還有多少伎倆要使出,認真對台灣的某些制度跟人類感到失望,希望不要很多事情都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時間會沖淡很多事,但絕對不會忘記這種被壓在地上摩擦的奇恥大辱」。

而三重警分局知悉後,僅低調指出,基於行政中立原則不介入民事私法調解訴訟原則,尊重雙方當事人進行後續民事調解訴訟的訴求與程序。(編輯:陳苾暐)